2004年12月21日14:31


四川妇联:构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法制化平台
四川省妇联

  随着社会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加快,社会法治环境的优化,把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已成为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各项权益早日实现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来,我们紧密联合四川实际和妇女特点,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上做好社会转型期的维权工作,从构建法制化维权工作平台入手,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的妇联维权工作新路子,基本实现了我省妇联维权工作的法制化。

  一、积极参与立法决策,从源头依法维权

  维权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从源头上抓起,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入手,才能真正使妇女权益得到保障。因此,我们紧紧抓住立法决策前建议、立法决策中参与、立法决策后监督三大环节,在源头上和决策中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着力推进“性别观念进入决策主流”。

  一是促进和参与立法和政策的制定。我省各级妇联深入实际,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为制定法律法规和决策提供依据。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幼女遭受性侵害、拐卖妇女儿童、妇女参与宗教问题状况等一系列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和情况反映,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力争把妇女群众的合理意见、要求纳入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中去,促进问题得到解决。推动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省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推动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工作的通知》。我们还参与了《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的规定》、等二十多部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修改。

  二是借助人大、政协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我省各级妇联主要领导绝大多数已进入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班子,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使妇联成为有关部门和立法决策的必经程序,相当程度上增强了妇联对人大立法、政府制定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影响力。每年两会前夕我省各级妇联都要召开女代表、女委员座谈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准备提案,提交给各级人大政协会议,促进妇女儿童问题得到重视。

  三是督查保障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四川成立了由省人大领导和公检法、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妇女未成年人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全省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妇联积极促进并主动配合人大工作,每年对全省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执行情况及典型重大个案进行检查监督。近年来,对妇女劳动保护、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儿童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对典型重大个案进行监督,有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构建妇女法律维权网络,形成依法维权工作格局

  我们从建立覆盖全省的妇女法律维权网络入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社会的力量,特别是与政法部门建立起依法维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依法维权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妇女法律援助网络。省妇联和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我省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组织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法律援助组织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全都建立起了妇女法律援助机构,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和部分乡镇都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建各级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机构710个;社区维权机构9767个;开通妇女权益保障热线咨询电话280部,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上下联动的妇女法律援助网络。

  二是建立妇联干部陪审员制度。为更直接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省妇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从我省妇联干部中推荐选聘陪审员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时,聘请当地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妇干为特邀陪审员参与审理,履行权利与义务。目前,全省 21 个市州都已建立了制度,全省共建立维权法庭441个;由法院和妇联联合培训和选聘的符合条件的1242名妇联干部担任了特邀陪审员,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融入法院的司法审判中,更有效地用法律武器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维权机制。根据我省《妇女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和全省21个市州,181个区、县、市、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将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目标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以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方式,将维权责任、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监测统计、专家评估等方式,完善了政府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妇联信访网络。我省各级妇联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健全五级信访网络。各级妇联都实行了领导目标责任制,目前,全省妇联系统有维权协调机构876个,维权干部2806名。省妇联还对市、州妇联制定了目标考核任务,促使大量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省妇联系统每年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0000多件,结案率达90%以上。

  三、提高妇干法律素质,加强妇联维权能力建设

  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妇联维权干部的依法维权的能力建设放在首位。我们认为,做好新时期的妇联维权工作不仅需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需要深刻的社会正义感和同情心,还需要掌握法律政策和社会工作技能。妇联干部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政策素质和综合素质才能提升维权有效度。因此,我们以学法、用法为重点,积极推进妇联工作法制化进程。

  省妇联明确要求各级妇联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熟悉与本职工作或分管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要求各级妇联专职干部要了解掌握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学习。县以上妇联干部学法受教育面要达到100%;乡镇以上妇联干部学法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近年来举办了各级《妇女法》《婚姻法》《宪法》《劳动法》和防拐打拐法律等培训班331期,现在全省县以上妇联干部学法受教育面已达到100%;乡级妇干的法律培训工作基本完成。

  四、常抓法律宣传教育 提高妇女法律素质

  依法维权的基础是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把妇女普法纳入妇联维权工作的目标管理,常抓不懈。我省妇联系统每年三八节、六一节、重阳节、《妇女法》颁布实施纪念日都要开展集中大型宣传活动。连续5年与司法部门共同举办妇女维权宣传咨询周、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万家等活动近千次;2000年以来,全省妇联系统进行普法宣传咨询活动3200多次;举办各种培训班25000多期,培训骨干180多万人次;电视、电台、报刊专题报导22000多次。先后编印了《妇女法宣传问答手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选》《未成年女性人身权利法律保护专辑》《小芳进城》<<打工妹自我保护法律指南手册>>等适合广大妇女学习的法律资料500多万册,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了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幼华)
2004全国妇联维权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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