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妇联的指导帮助下,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目前,我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工作网络格局,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各族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从加强对各族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入手,努力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各级妇联结合本地区不同民族妇女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妇女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比如,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传统的节假日、农牧区的巴扎(农牧民集市)等时间,为各族妇女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单。宣传中,注重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与媒体联合举办有关“妇女法律知识”话题的栏目,向社会宣传妇女法的主要内容。妇联组织结合我区少数民族特点,把“妇女法”的内容和身边发生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相结合,编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相资料,送法下乡,巡回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02年以来,由自治区妇联组织和各种普法小分队深入南、北疆的村镇、社区和女子劳教所、女子监狱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为妇女群众面对面传播法律常识,使10万余名妇女群众直接受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联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启发了少数民族妇女的自我维权意识。为了解决普法宣传人才资源的问题,伊犁州的尼勒克县妇联、喀什市妇联等组织发动当地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等社会热心妇女维权工作和法律宣传与服务工作的人士,组成“巾帼维权志愿服务团”、“巾帼司法顾问团”,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义务为群众宣传、解答法律知识,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和称赞。为了全面提高妇女的依法维权意识,全区妇联组织加强了对妇女干部的法律知识“办班培训”工作。通过分层次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目前己有80%的基层妇女干部、30%的社区妇女群众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普法工作带来的突出成效是,各族妇女的法制观念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据多数地州市的妇联组织、人民法院反映,近年来,到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告中,女性的比例正逐年上升。甚至在有的地区,妇女提出离婚的案件占到了受理离婚案件的70%以上。女性己不再无限制地包容丈夫因有不忠行为、家庭暴力、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给自己造成的不幸。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自主、自立意识和依法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能力在增强。
二、转变维权思路,注重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全区社会化维权网络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一)建立维权协调组织
2002年7月,在自治区人大领导的支持下,自治区妇联牵头与14家党、政、司法部门联合成立了“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参照这一模式,区内60%以上地州市的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的支持,也相继协调各有关部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组织领导机构,真正做到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保证了妇女儿童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全区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深入到社区、村镇的县市区占到了50%以上。
(二)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
目前,全区县以上人民法院有40%设立了“维权合议庭”。各级妇联维权干部以特邀陪审员身份参与合议庭的案件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1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人民法院“维权合议庭”,有30余名妇联维权干部作为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了近500多起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案件。“维权合议庭”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妇女“娘家人”的特点有机结合,实现了妇联与法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妇联的维权工作也不再显得苍白无力。
(三)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
2003年3月7日,区内第一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志愿者队伍”在乌鲁木齐市举行了授旗仪式。来自司法厅、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等8个部门的248名维权志愿者向社会庄严承诺,要结合本职工作岗位,利用个人所长,积极为各族妇女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义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一年多来,有40名志愿者热情地参加了自治区妇联组织的送法到油田、进社区、入妇女特殊群体(女子劳教所、女子监狱、妇女教养所、吸毒人员家庭)等系列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各地州市也相应成立了本地的维权志愿者队伍,成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强有力的人力资源。
(四)构筑基层维权工作网络。
各级妇联组织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院、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联合,以在街道、社区、村镇设立妇女维权工作站、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验伤中心、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等方式,构筑了各具特色的维权工作网络,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救助与服务。昌吉州的昌吉市、米泉市,伊犁州伊宁市,乌鲁木齐市的七区一县等妇联组织,运用市场化手段,与司法、电信、公众多媒体公司等联合开办汉、哈、维三种语言的“妇女儿童维权咨询热线”,受到各族群众的欢迎。克拉玛依市妇联建立起了完善的区、街、居三级妇联维权服务网络。开通了“妇女维权法律咨询热线”和“家庭暴力救助热线”。目前全市四个区共有妇女维权服务热线186条(包括县处级企业)。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地的妇联组织,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组织,强化三级信访网络机制,形成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小事不出居委会(社区),大事不出区(办事处)的局面,有效地减少了越级上访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妇联组织以“三级信访网络”为依托,架起党和政府联系各族妇女群众的桥梁,积极为各族妇女群众排忧解难。
全区妇联系统年信访接待量平均在1万人次左右。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妇联干部热情解答群众对政策、法律的疑惑,努力救助弱势群体,为个别受委曲的群众讨回公道。妇联把信访窗口,作为向各族妇女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渠道,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自治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妇联组织应有的贡献。
四、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新疆的毒品形势日趋严峻,作为自治区禁毒委成员单位,2001年以来,妇联系统与禁毒部门联合开展了“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其中乌鲁木齐市的新市区、伊宁市、尉犁县等五个县市区,为全国百县无毒社区承诺县(市、区)。3年来,各级妇联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在禁毒、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今后,自治区妇联将在不断学习、总结维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和发现阻碍妇女儿童权益实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进一步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己经组建的各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作用,推进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状况,不断完善和制订出台保护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等方面做出更加积极努力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