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7月01日10:53


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关系和标准
强国论坛网友  随缘堂言

  “三个代表”把道理讲明了,也就被掌握了。目的是什么?就如同学习科学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使用知识一样,“三个代表”的目的是实践,是应用。

  注意避免一而再、再而三地渲染学习“三个代表”思想,是要求注重实践,正确树立学习与实践的关系。学习是过程,实践是目的。 大张其鼓地宣扬过程是形上学,是丢失了目标、失去了方向和目的的做法。

  “三个代表”是一以贯之的,没有“高潮”或随之的低谷。掀起“学习实践”的高潮,是否落于形式主义的喊大口号做派?如若不是,则文化用语也是否可以少点澎湃艺术加工?以适应“三个代表”之先进文化要求?

  过分提倡学习,忘了,或者忽略了实践,就会出现高分低能儿,就会只开花不结果。

  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应该是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已经将道理讲明了的并经全体党员掌握接收而载入党章的“三个代表”,现在的要求应该是提倡实践和应用。党章或党章的部分不是用来学习,而是用来约束共产党员的行为和思想。

  实践和应用就要求各级政府和共产党员时刻检讨和被检讨在各自领域中的所做与所为,是否做到“两个务必”,是否尽职尽责,是否为人民服务。

  各级舆论和宣传应该监督各级政府和共产党员的行为实践和思想是否满足“三个代表”,离“三个代表”还差什么?

  学习要有一个比较和评分标准,否则,学得好,学得差,以什么标准来衡量?最近中央抗“SARS”的斗争,应该说从一个领域、一起事件,为各级政府和共产党员很好地树立了如何实践“三个代表”的典范,对于各级政府和共产党员,应该以中央的行为作为学习“三个代表”的模范和目标准则,在各自的领域中去实践“三个代表”。

  认真总结抗“SARS”的经验教训和最终取得胜利的社会成果,今后在各行各业中加以推广,并指导各级政府和共产党员的行为,是正确学习和理解领会“三个代表”的一个评判标准。 

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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