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点评:判定动漫好坏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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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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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在念中学的时候,同学中间正流行车田正美的《圣斗士》。这本漫画在粗暴剽窃希腊神话的同时,又竭力安排一帮日本男人保护了美女雅典娜。在创作上显得相当低能。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搞混了杨朔和车田正美两个,以为《圣斗士》是杨朔画的,而中学课文《香山红叶》,则是车田正美以国际友人的身份参观北京香山后写出来的。至于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小蜜蜂”的人,则是《七龙珠》的作者鸟山明。
不应该怪这些抱着《圣斗士》看得津津有味的同学,他们是一批善于在美学追求上委曲求全的人。要知道,当时翻译出版外国漫画的就只有海南美术出版社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不看这个,就只能看《葫芦兄弟》。
虽然现在动漫多起来了,但是看动漫的水平却没怎么改变。前段时间,国内某电视台将日本动画片《EVA》翻译成《天鹰战士》播出,就让人哭笑不得。《EVA》是日本另类漫画家庵野秀明的怀疑主义杰作,通过大量的宗教、心理学、语言哲学的隐喻,深刻反映了日本人上世纪末的悲观迷惘的情绪。没想到,翻译后却把它篡改得面目全非,使之变成真善美战胜假丑恶的动画片。对这部片子,我有两个看法:第一,它是一部公益广告,不是什么动画片;第二,写公益广告这种粗重活,找我来干就行了,完全没必要麻烦庵野先生。
相信和我一样,对这部动画片表示不满的大有人在。但我觉得,在批评以前,应该先搞清楚动漫的功能。动漫究竟是一种教育小朋友的工具,还是人类共享的艺术形式呢?
动漫公益广告的制作者会说,动漫是小朋友看的,不宜将成年人世界悲观绝望的一面展现在孩子的面前。我对这种说法十分怀疑。首先,我觉得“动漫比文字书籍简单,所以是孩子的专利”这种看法很无知。从解释主义符号学的观点来说,图画是以无数点组成的,符号排列呈共时性,有无数种顺序,而文字则是线性的符号排列,只有一种次序。如果非要说谁更复杂不可,应该是图画,而且成年人才最有能力看;其次,我认为对于儿童和成人对动漫的理解力的差距,理性的方法应该是把孩子的水平提高,而不是把成人的水平降低。而我们现在的做法恰恰相反,这是十分荒谬的。第三,文艺作品单单有“儿童不宜”还不够,应该还有“成人不宜”。对我来说,“成人不宜”就是不宜被旁人左右我的审美,不宜听那些“六经注我”,以及变着法子的说教。而且,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遮遮掩掩,并不能把孩子变得更纯洁。就我自己的体验来说,被大人欺骗的孩子,只能成长得更虚伪、多疑和充满窥私欲,学会用更猥琐的方式欺骗他人。
但是,我并不是要说,所有的动漫作品都比文字书籍要复杂,而是要说,动漫与小说、诗歌一样,也是一种文艺作品,适用我们欣赏文艺作品的标准。既然是一种文艺作品,而不是什么对小朋友的宣传品,它的高度就不取决于它的正面教育意义,而取决于本身的美学价值。既然如此,我们也就可以从那种“教育孩子”的借口里解脱出来,以纯粹的美学标准来判别它。正如前文提到的,动漫是年轻人的精神“奶嘴”,现在我们澄清了判定动漫好坏的前提,就可以拒绝与公益广告共用一个“奶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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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200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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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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