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1日16:09


丽江法庭作出一审判决 纳西古乐官司宣科赢了

  “我赢了!”电话里,纳西古乐掌门人宣科兴奋地告诉记者。数月之前,《艺术评论》创刊号栏目“文化打假”中,刊登了一篇名为《宣科及纳西古乐———纳西古乐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质疑文章。宣科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状告作者吴学源及该杂志社。昨日,云南丽江一号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宣布宣科胜诉,并判决《艺术评论》赔偿10万元、吴学源赔偿2万元及承担3万法律诉讼费。

  宣科有点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诽谤我个人的名誉,甚至还诽谤丽江的名誉,这是我所不能容忍的。他们认为我宣科打着纳西旗号赚钱,是文化概念上的不正当行为。对于他们这种‘文化打假’我根本不认同,这是学霸行为!”而后他又颇为高兴地说道:“法院的判决结果再一次证明我所做的努力没有白费。丽江民族文化从法律上又一次得到了公认,我感到很高兴。”

  “他们不是说我利用民族文化谋取个人商业利益吗?其实文化与经济是应该紧密结合的。要保护文化必须走文化产业化之路。你说吧,如果没有经济基础,我们怎么去欣赏蒙娜丽莎的微笑,如果没有钱,我们又如何聆听贝多芬的交响乐。说我纳西古乐音乐会要收门票,故宫、长城还不照样要收门票。”宣科说。

  宣科还透露申遗工作仍在进行中,而且纳西古乐已列入预备候选之中。(见习记者  李健亚)

  ■新闻链接

  2003年11月,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艺术评论》发表吴学源的《宣科及纳西古乐———纳西古乐到底是什么东西?》一文,第一次对“纳西古乐”和“宣科神话”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与报道,公开对宣科及纳西古乐能否作为纳西族文化遗产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名录提出了质疑。吴学源在文中认为:把“热美磋”、“白沙细乐”及“洞经音乐”3个不同类型的音乐品种拼凑在一起,编造一个名不副实的所谓“纳西古乐”的帽子戴上,完全是商业炒作行为,甚至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味道。宣科于今年3月初就此事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中国艺术研究院告上了法庭。

  ■焦点人物

  宣科,被称为“纳西鬼才”,牛津大学博士,民族音乐学家。1930年生于云南丽江,现任丽江中国纳西古乐会会长。上世纪80年代初,宣科凭着对纳西古乐的喜爱和重整纳西古乐的雄心开始艰辛的传播和发展纳西古乐的工作。1993年开始,宣科和乐队的老人们带着纳西古乐先后到过英、法等56个国家和地区演出。宣科在整理曲谱、组建乐队与理论研讨上对纳西古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还培养了一些年轻的纳西乐手。

(责任编辑: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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