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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域名之争 犹如竹篮打水

    董军

        近期对CNNIC、NSI、I-DNS三个中文域名注册系统混战的报道铺满报端,谁主江湖却始终难有定论。 

      在这个刚刚露头就尽现杀机的中文域名市场,“标准”等于发言权和利润,谁拥有标准,谁就拥有了资本力量。 

      而最近,国际域名管理组织(ICANN)公布新增7种顶级域名,英文域名的扩容竟将成为“家常便饭”。 

      法律专家认为,企业对注册的域名获得了使用权,却未必能获得绝对的所有权,中文域名不在现行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没有谁能给企业的中文域名上保险。 

      对于中文域名注册这个庞大的市场,目前的注册管理系统也还无力支撑。 

      标准之争一塌糊涂 

      CNNIC早在今年年初就在国内开始试行中文域名注册,但一直处于试行阶段,技术和管理都不成熟。I-DNS在5月推出了多语种域名注册,NSI在推出预注册后又宣布于10月底正式推出中文域名注册,NSI和I-DNS的突然进攻以及凶猛的来势,让CNNIC有些措手不及。但不管准备得如何,市场总不能拱手相让,CNNIC扛起维护主权的大旗,仓促上阵应战。 

      然而,无论是具有官方背景的CNNIC、还是以全球化顶级域名为号召的NSI,或是提供多语言域名的I-DNS ,他们所推行的中文域名注册都没有受到ICANN的授权,也没有国际标准可供依托,三家均是各行其是。NSI的中文域名系统对注册没有任何限制,完全遵守先来先得的原则。CNNIC中文域名注册系统的标准则基本延用了国际域名标准,除对一部分驰名商标、著名企业和地名做了1万个域名的保护性预留外,对其他域名注册申请人没有太多限制同时也没有什么保护,大体上还是遵循先来先得的原则。 

      有人指摘CNNIC标准与现行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冲突。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CNNIC中文域名注册标准过于宽松,标准中没有考虑到中文域名与现行的知识产权体系的关系,使中文域名与其他知识产权在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上无法得到良好的衔接。同时,由于CNNIC没有制定出积极的事前防范措施,也没有建立很完备的事后争议机构,在中文域名抢注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商局有关部门表示,目前市场的混乱会对CNNIC中文域名注册系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会使之渐渐失去用户,丧失中文域名市场,而最终失去对中文域名的管理权。我国一旦失去对中文域名的管理权,不仅经济利益的损失,造成大量外汇流失,更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工商局建议应当尽快出台中文域名的国家标准,规范市场的同时赢得市场,以使我们在中文域名之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信息产业部外,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标局、安全局等都在积极地参与中文域名管理办法的制定,准备出台一个国家标准。但这个管理办法不仅涉及到各部门的管理权力,最终可能会牵扯到各部门的实际利益,所以各部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协调显得更为重要。 

      法律不保护域名 

      在一个清晰的域名注册标准出台之前,企业仍要面对着这么多的域名系统不知所措。而北京市工商局所宣称的中文域名不受知识产权保护,使得企业更是茫然。工商局在今年9月份开始进行网站名称注册和经营性网站的备案登记,这一规定使得企业在不得不注册多个系统中文域名的同时,还要再多注册一个网站名称,到底注册哪个更有效?注册哪个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一位庭长认为,中文域名目前不归属于知识产权范围内,不能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护。北京市工商局推行网站注册是开了一个好头,他们是想对市场进行规范。但现在工商局对网站名称没有一个定性(如商标、商号等),应该作为哪类知识产权受到保护并不明确。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严格地讲,中文域名和网站名称目前都不能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尽管如此,企业抢注域名事件仍屡有发生。目前抢注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有些企业抢注他人的商标、企业名称;二是不同地区之间名称相同的企业抢注相同的域名;三是不同行业相同名称之间的抢注等。抢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想盗用他人的著名商标、名称,取得额外的利润,也有的就是想先抢注,再转卖,在一买一卖中牟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注册于2000年5月的深圳市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出了BTB的百货行业采购网站,其英文网址是“MYMYTY.COM”,中文名为“买卖提采购精英网”。该公司于6月份在中国工商总局对“买卖提”进行了商标注册,但在注册中文域名时失败了。这是因为上海信息中心的“买卖提”网站抢先注册了此中文域名,而这家“买卖提”网站是于2000年10月推出,英文名“MaiMaiT”。 

      有关法律专家谈到对这个案例的看法时说,根据美国域名使用原则规定,域名注册人与注册的域名有合理的关系或合理的解释,就不定性为恶意抢注,就是合理合法的。从这个案例来看,上海信息中心与“买卖提”有直接的联系,而深圳的买卖提注册的商标也不是驰名商标,所以深圳的买卖提公司很难抢回中文域名。 

      对于这种抢注现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从法律的角度讲,抢注本身并不是贬意词。目前只有抢注他人的驰名商标可以认定是违法的。而其他的抢注行为要看其是否是恶意,或对对方造成经济或名誉的损害。 

      因为抢注事件时有发生,争议也就成了引人关注的话题。目前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是基于CNNIC认可与授权的一个非官方机构,依据是CNNIC制定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因其裁决结果类似仲裁机构的仲裁,因此仅仅是“准司法”,不具备完全的司法效力。如果争议双方对结果不满意,仍然需要再到法院起诉。另一方面,CNNIC制定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只适用于中文域名与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商标之间的争议,适用范围很小,而且争议的结果也只限于域名的注销或转移,如果企业因此受到其他的伤害如经济损失,就只能到法院去解决。可以预见今后更多的争议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人估计,在明年年初就会有一批关于中文域名的官司打到法庭上。 

      但是,不论是争议裁决还是司法裁决,由于域名不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对自己注册的域名并不会像注册的商标那样完全拥有权力。同时,由于我国对非驰名商标、企业名称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不很健全,一旦企业名称被抢注了,夺回域名仍可能希望渺茫。 

      管理之外的隐忧 

      在CNNIC和NSI正式推出中文域名注册后不久,国际域名管理组织就发表了一份声明,称鉴于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小组)对多语种域名的技术标准还没有制定出来,建议各机构将多语种域名注册推迟几个月。 

      尽管谁都宣称自己的技术没有问题,NSI在正式开始注册时系统险些瘫痪。从技术的角度上讲,在推行中文域名的时候,用户需要在客户端加装一个软件,才识别中文域名。试想在推行多语种域名时,客户端需要加装多少个软件才能找到其它语种的域名,技术是多语种域名的第一个障碍。 

      ICANN最近公布新增7种顶级域名,新域名由面向特定用途的3种和通用用途的4种组成。特定用途的3种为:面向航空公司的.aero、面向美国生活协同组织的.coop、面向美术馆和博物馆的.museum。通用用途的4种为面向企业的.biz、面向因特网网站的.info、面向个人的.name以及面向特定企业的.pro。ICANN还表示以后增加域名就像“家常便饭”。 ICANN的这种做法无疑给原已尽枯竭的英文域名资源开辟了新的源头。由于英文域名相对于多语种域名在管理上的优势不言而喻,英文域名的扩容会是多语种域名的第二个障碍。而在这背后另一个问题是,企业算计着抢注域名造成市场混乱,但国际域名的不断扩容却终会使域名的抢注毫无意义。 

      为了权力和利益,几个机构纷纷开始注册中文域名,但既没有技术保证,也没有世界互联网域名管理组织的授权,既没有国际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管理的不规范,势必要造成市场混乱,中文域名体系最有可能会因自身的混乱而寿终正寝。这是中文域名最大的障碍。 
    《中国经营报》 200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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