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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处一地也“分居”



        徐玉梅

      夫妻同床而寝似乎是千年不变的习俗,分居两地的夫妻想方设法调到一起,这是无数人的企盼。

      然而,在今天的都市里,却出现了这样的新时尚:夫妻虽同住一寓却分床而居,或在同一地却平时分居,只在约定的时间里共同生活一段日子。他们这样做并非出于感情不和,有的甚至还是情深意笃的恩爱夫妻。

      有一对中年夫妻,两人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学者,每天为将大量时间消耗在家庭琐事上而深感烦恼。后来,他们决定过一段分居的生活,平时一方住在单位,吃在食堂,周末才聚在一起。他们尽享了家庭生活的乐趣,又赢得了研究时间,也为各自扩大了生活圈子。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都市再婚家庭越来越多。一些人带着孩子做新娘当新郎,这给后来的家庭生活或多或少带来一些阴影。于是有人索性组建分居家庭。心地善良、温柔贤惠的李女士是带着5岁的女儿走进新婚丈夫和他儿子的生活的。然而,这种复杂的家庭结构使他们并未尝到家庭生活的甜美。后来李女士提出两人各自带了孩子分开住,4个人每周共同生活一两天。在此后的日子里,夫妻感情日深,分开时互相思念,相聚时柔情蜜意。两个小孩也慢慢相依相爱胜过亲兄妹,见面时还互送礼品。

      一位力倡分居制的女士坦诚地说:“我觉得分居并不妨碍夫妻间有规律的生活秩序,也很适合现代人追求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分居是对夫妻双方的独立个性的尊重,而不是在婚姻的旗帜下要求一方改变几十年形成的性格、习惯去迁就另一方。现在婚姻形态很难做到这一点,我们当然有理由改良它,提高它的质量。” 
        《健康时报》 (2000年11月3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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