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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消费税 □完善个人所得税
□公平企业税收负担 □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我国即将
加入WTO的新形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将按照“
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优化税制、扩大税基、合理分权”的指导
思想,对现行税制进行补充完善。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是改进和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消费税增收品目,将某些
高档消费品和不利于环保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适当调整有关税
目的税率,重新确定合理的税率水平。改革和完善烟、酒等产品
的消费税计税价格确定办法,完善消费税征管,保护税基,增加
收入。
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尽快建立全面反映个人收入和大额支
付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的个人所得税制
度。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的级距,提升高收入者的适
用税率,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控力度。针对个人收入所得中分项
征收办法存在的偷逃税现象,研究扩大综合所得的项目,实行更
为科学的征收管理办法。
三是根据加入WTO的要求,公平企业税收负担。要统一内外资
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收政策,增强税收政
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全面贯彻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
四是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对今年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
政策,要加大清理力度,完善操作措施,抓紧制定规范的税式支
出管理办法,着力从制度上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效果考核及支出
规模的控制。
(摘自2000年12月14日《光明日报》作者:吕贤如) 返回主页 人民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mail:digest@peopledail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