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主页
新闻聚焦
国际视点
经济观察
科技博览
校园内外
网络时代
文艺广角
体坛纵横
史海钩沉
人物写真
世间万象
生活时尚
健康提示
情感话廊
冷观热评
金台笔会

近期回顾

旧版文摘

全文检索

报刊导航

人民日报




友情链接

文摘报
(周四、日)


报刊文摘
(周一、四)






    香港立法会辩论的精妙言论


      人民网香港12月2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上月在立法会提出动议,保留《公安条例》,在香港社会引起广泛讨论。过去2天在立法会的辩论中,发言的官员及立法会议员不乏精妙的言论。
        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以孟子的言论回应某些议员的批评。她引述中国思想家孟子回答公孙丑怎样才算善于分析别人的言辞时说:“不全面的言辞,我知道它片面性之所在;过分的言辞,我知道它失足之所在;不合正道的言辞,我知道它与正道分歧之所在;躲闪的言辞,我知道它理屈之所在,这四种言辞,从思想中产生,必然会在政治上带来危害,如果把它体现于政治措施,一定会危害国家的各种具体工作,如果圣人再出现,也一定会承认我的话是对的。”孟子原文是“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议员田北俊在发言时也有妙论,指游行集会要7天前通知警方是必须的。他说:“这就像你的父母问‘今晚回不回家吃饭?’,你却说‘不用告诉你,想回就回,不想回就不回’。这也太不懂事了。实行《公安条例》,就是提前向警方打个招呼,这有什么问题呢?”
      议员杨耀忠批评那些指《公安条例》是“恶法”的人,说“香港无恶法,但香港有恶人,谁是恶人?那些人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将不喜欢的法律,随意标签为恶法,从而反对、取消,他们全心挑战《公安条例》,知法犯法,但美其名为“公民抗命”,这种恶人先告状的做法,实在令人担忧香港会沦为‘恶人之城’。”  (陶世安)  

返回主页

人民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mail:digest@people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