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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党史研究的十大关系

    龚育之

        

      一、党史研究的党性原则

        党的研究机构和党员史学工作者,研究党的历史,当然要有党性。这就有一个追求真理和遵守决议的关系,服从真理和服从决议的关系。这两点都是党性。

        党的研究机构和党员史学工作者,研究党的历史,当然要有党性。何谓党性?遵守党的决议,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党的纪律,是党性的极重要的方面,没有这个,党就不成其为统一的有组织的有战斗力的政党。但这不是党性的唯一要求。党性是有丰富内容的。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批评那种以为只要遵守既定的“本本”就无往不胜,躺在决议上饱食终日,空洞乐观,所谓“无产阶级就是这样”(无产阶级党性就是这样)的错误思想。他说,这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这思想路线,应该属于党性的要求吧。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又说:“没有科学的态度,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态度,就叫做没有党性,或者叫做党性不完全。”中共中央在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还说:主观主义作风是“党性不纯的第一个表现”,实事求是是“一个党性坚强的党员的起码态度”。这是对“党性”下的科学定义。对党性应当全面理解。

        这就有一个追求真理和遵守决议的关系,服从真理和服从决议的关系。这两点都是党性。这两点在许多时候是统一的(决议实事求是,反映了历史真实和客观真理);或者是可以求得统一的(决议也许在某些判断上没有完全反映客观真理,但作出决议的党从根本上是遵守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认识论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纪律原则的,因而经过遵守这两种原则的努力,可以求得决议根据实践的结果而得到修正,求得服从决议和服从真理的统一)。但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时候,党的许多决议离开了客观真理,党的思想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又受到严重破坏,那就难以求得服从决议和服从真理的统一。这是我们理论界和党史界的一段痛苦的经历。那时党的《决议》对一些历史是非的判断不正确,然而又有《决议》的组织权威来支持这种不正确,追求真理、忠于历史就与遵从《决议》发生冲突。但是,党的这样一段不正常的历史终于结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发生了伟大转折,整个党的状况发生了变化,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重新确立,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重新确立,建国以来重大历史是非在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础上重新论定。在这个前提下,从原则上讲,在党史研究中服从决议和服从真理这两者是统一的,是可以求得统一的,当然求得统一的过程有时也还会有一些复杂性。我们要按照两个服从的要求去做,努力使党性的这两个方面求得统一。

        同时,党的纪律原则区别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党史教科书和研究著作,情况就有所不同。党的研究机构的职务著述和个人著述、课堂讲授和课外探讨、公开发表和讨论,情况都有所不同。不同情况、不同场合,纪律要求也有所不同。这不是说,只有前一方面(教科书,职务著作,课堂讲授)要党性、要纪律,后一方面的情况,就不要党性、不要纪律,而是说党性与纪律在不同情况下,其要求有所差异。个人著述、内部讨论,不同意见的自由探讨的自由度,与公开发表不同。党员在重大政治和理论问题上不能公开宣传和党的意见相抵触的观点,这在党的政治生活准则中是有规定的。同时,在学术研究和探讨中,要允许自由讨论,坚持百家争鸣的方针,这在党的政治生活准则中也是有规定的。坚持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这也是党性要求的一个方面。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不久,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是:《遵守党的决议和保障科学研究的自由》,着重论述了两者的统一和如何实现两者的统一。其基本观点,我以为还是站得住的。

        二、党史著述中的十大关系

        这里指的是党史教科书或党史通史这类著述中的几个关系问题,包括十个关系。

        第一个关系:站在党的立场写历史和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写历史的统一。

        站在党的立场,就是要做到三个遵循:遵循党的基本理论、遵循党的决议、遵循历史事实,把这三者统一起来。如前所述,党的立场和尊重历史事实、追求历史真理的科学的立场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

        第二个关系: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的统一。

        历史原貌即历史是如何发生的,当时创造历史的人们是如何判断和分析情况,作出了怎样的决策,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要让后人了解前人。但是,我们今天是在几十年以后来写历史,现在从历史决议和邓小平文选第二和第三卷的论述来看建国以来的历史,同当时看历史相比,当然要有新的时代高度。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写过去的历史,不是按现在的观点任意改写的历史原貌,而是对历史原貌和历史发展的脉络有更清楚的理解和更深刻的领悟。

        第三个关系:写党的历史和写人民的历史、国家的历史的统一。

        党史与国史根本上说是一回事。因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党的主要任务就是领导人民为建立新国家而奋斗。党的历史,要写出人民创造历史的活动,不能把党的历史写成仅仅是党中央会议和文件的历史,仅仅是领导人讲话和活动的历史。

        第四个关系:写党领导人民进行政治斗争的历史和写党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历史的统一。

        固然,我们党在若干时候是把政治斗争推到了历史的前台,关注点集中在政治斗争上。但是,广大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一直是基本的实践活动、历史活动,这方面一定要写充分。当然,它不像政治斗争那么集中,所以写起来就不大容易。但是,研究党史不能仅限于政治斗争。应该把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各个方面都写充分,要把工业化、现代化整个进程写充分,因为那是许多人参加的英勇奋斗的历史。

        第五个关系:在概括史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写历史和力求有新的发现、新的论述写历史的统一。

        历史学界是一个整体,一个机构几个人关起门来写历史,也可能有一得之见,但是不可能在总体上达到比较高的水平。一定要把党史界已经取得的成果作为前进的基础,时刻关心已有的研究成果,从材料的发掘到理论的探索等许多方面都需要了解。同时,仅仅是概括人家的成果,而没有自己新的材料的发掘、新的理论的探索,水平也不能提高。

        第六个关系:用广角镜头写历史与用特定镜头写历史的统一。

        广角镜头可以看出全貌来,特写镜头就集中在一件事、一个人、一个情节上。两者结合,才能既有概括性,又有生动性。

        第七个关系:叙述历史与议论历史的统一。

        胡乔木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提到“夹叙夹议”。我理解指的是叙中夹有议论,把叙和议结合在一起。历史书毕竟不是理论书,总是要以叙述历史事实和历史进程为主,向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的读者把历史面貌叙述清楚,叙述得生动流畅。胡乔木同志提出要写出历史的“本然”与历史的“所以然”。历史的“本然”就是历史的本来面貌;历史的“所以然”就是要思考一下历史为什么会这样发展,有什么样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历史书要在讲清楚“本然”的基础上,即在对原貌叙述清楚的基础上,再对其“所以然”作一些概括,而不是没有叙述,就概括几条历史结论。如果以画龙点睛来比喻,那么,历史的叙述是“画龙”,议论就是“点睛”。

        第八个关系:观察国内与观察世界的统一。

        国际局势和国内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到了近现代,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都离不开世界。十五大报告讲邓小平理论,特别强调用广阔的眼界观察世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也历来如此。我们研究党史,不能不把我党怎么分析国际形势、怎样据此作出国内路线的决策、推进中国的历史作出描述和分析。

        第九个关系:写成绩与写失误的关系。

        几十年来我们的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取得了伟大的成绩。这不能忽视。成绩必须肯定,必须刻意地如实地充分肯定,浓墨重彩地加以描绘。因为过来的人们有时对成绩也会遗忘、淡漠,而未曾经历的年轻人对历史的辉煌缺乏了解和感受,这就需要我们历史工作者对历史的辉煌如实地而不是虚夸地写出来,让淡忘的人唤起记忆,让不了解的人增加了解。同时,在我们的历史进程中也有过失误,甚至是重大失误,这些失误也应该写进历史。但不是去渲染。但是,付出了沉重代价的教训不去如实总结,深刻记取,回避、淡化、遗忘失误,那也不是全面的历史、真实的历史、可信的历史。成绩要刻意写出来,失误也不能回避。

        第十个关系:写新观点与写成熟的观点的关系。

        对党史的研究总在前进,总有新的观点提出。写一部书,总要有新观点,才显出新水平。但是,一部书同一篇研究论文不一样。一篇研究论文可以而且应该着重在提出和论述新观点上,一部教科书,则必须准确地介绍和论述基本的观点(虽然这些基本的观点现在已经不是最新提出的,但也决不是已经过时的落后的观点),而不能单纯地追求新观点。而且,新观点中有比较成熟的,有不太成熟的。一般说,教科书性质的书籍,也要努力反映新的成果和观点,但是不太成熟的新观点,还是不必也不应匆忙采纳,还是等到在党史界研究讨论比较成熟了之后再采纳为好。 


    《北京日报》 200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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