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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五大悬念考验中国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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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东窗事发已经两个多月了,但时至今日,仍时时成为媒体焦点。人们关注的已不仅仅在银广夏本身,由银广夏引爆的中国股民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不仅如把把利剑直指中国股市“软肋”,其解决也考验着中国股市智慧。
造假还有几家?
中国股市的造假,一直以来就是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连绵不绝。但从来没有一个造假者能像银广夏这样,引起股市如此大震荡和连锁反应。这不仅仅在于其造假额度之大、时间之长难以让人至信,而更在于其一直作为中国股市方方面面的“典范”而存在。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讲,其“业绩”位列千家上市公司前茅,并得到其所在地官方和诸多新闻媒体的大力褒扬;而在二级市场上,其表现也让股民喜不自胜。还有谁会怀疑这样一家公司呢?
银广夏案几乎摧毁了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本就不多的信心。
要命的是银广夏既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造假者。
从已揭开的上市公司造假案看,不仅造假的花样繁多,造假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据报道,最近又有东方电子、蓝田股份等同样“优秀”的上市公司,开始接受有关调查,带给市场的会是又一场震荡?
就像几年前的摩托车行业,股市打假任重而道远。
信息披露能规范?
如果仅从银广夏已经披露出来的所有公开信息———包括年报、中报、各种公告来看,恐怕没有人能够看出银广夏造假的任何蛛丝马迹。“城府”之深,无人堪破。甚至于在东窗事发之后,银广夏还出公告称:对于子公司天津广夏的造假,公司总部不知。拿全国股民和中国证监会当了三岁小孩。信息披露若此, 不仅“艺高人胆大”,更兼得“我是流氓我怕谁”真味。
比起一般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故意遗漏(如最近两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几十家公司业绩大变而未预警)、拖延(如山东证券抛售海信)、“捉迷藏”(重大事项蜻蜓点水、一带而过),甚至瞒而不报,造假公司在信息披露上更多的是“欺骗”,信息失真更为严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造假者自己站出来说自己造过假,哪怕是前任造过假,而相反到了纸里包不住火时,还一门心思抵赖。
既使做不成一条亮丽的彩带,也要做成一块“遮羞布”,信息披露,何时才能让人信赖?
存在市场操纵嫌疑?
虽然没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但更多的市场人士相信:银广夏事件表面上是一件财务造假案,实质是一件操纵价格案(可能还有内幕交易)。因为一般来说,造假者并不能直接通过造假获利。
在银广夏事件中,其流通股第一大股东中经开再次浮出水面。而中经开的“底气”和气魄,在已往的“3·27国债事件”等操作中,已让人充分领教。以公开数据来看,至今年6月30日,中经开持有银广夏近1000万股;景宏、景福两基金持有1100多万股,而这两只基金隶属大成基金公司,中经开则是大成基金公司的几大发起人之一。而另据有关资料显示,1999年期末持有银广夏的股东总数为51800人,而到今年6月底,持股人数已经减少到14245人,已有控盘之嫌。
监管部门在调查银广夏造假事实时,已表示对相关机构进行调查。造假同二级市场操纵有没有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可以断言:几乎所有的市场人士都有自己的答案,只是等待有关部门的验证。但是可能如“基金黑幕”事件一样,股民等到的结果是不了了之。
庄家操纵是中国股市的公开秘密,既使如中科创业庄家“自曝黑幕”,直接挑战监管部门,也未见监管有何措施,虽然罚了款,但庄家在哪呢?
民诉案何时受理?
最高法院以一纸“不予受理”的通知,将满怀信心起诉银广夏的几百中小股民兜头一瓢冷水。而在此之前,证监会高层人士一直鼓励股民对涉嫌造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律解决一些问题;而法律和理论界不少人士也从各个角度论述“上法院解决”的重要意义。如果真能诉诸法律,不仅为解决此类股市纷争开创了先例,也为中小股民提供了另一条申张自己权利的途径,其意义不可小视。不予受理对股市的打击可想而知。如果法律不能提供最终的解决之道,一切中间措施的有效性更值得怀疑。
在通知发出后,既有接受诉讼委托的广东欣律、广东深长城两家律师事务所“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认为最高法院明传通知“违法”。而最早接受委托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则认为:已经受理了起诉的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目前虽暂缓审理,但只要案件不撤销,从法律程序上说该案就一定要开庭。另据报道,就在通知下发后,仍有律师事务所在接受股民起诉委托。
从最高法院的通知来看,不予立案的理由并不能让人信服。
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司法条件的局限确实是不得不考虑的事实。
即使法院受理了,如果举证责任在股民,股民要证明自己是因为受了虚假信息披露的引诱,而不是为了投机而买入银广夏,也是天大的难事。
看来,“秋菊”路还很长。
监管有哪些“漏洞”?
从监管部门鼓励中小股民提起诉讼,亦可从另一方面看出监管的无力和无奈。事实上银广夏事发,不是由专业的监管部门,而是由并不专业的新闻媒体戳破,也反映了监管的迟钝和方式的落后。
监管部门是否有可能监测到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异常状况?应该说是有的。如果稍微留意,已经能够看到,市场人士对于像银广夏、东方电子、蓝田股份、天大天财等等“绩优公司”的疑问早就开始,但并没有见到监管的动静。已至于有的公司行为越来越大胆。
虽然不能将银广夏引发的所有问题归为监管问题,但在上述问题中,人们还是有理由对监管进行质疑。一些市场人士感到中国股市的水越搅越浑,不能不说与监管导向相关。由此来看,银广夏造假案并未了结,其如何处理,仍在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陈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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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200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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