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腐败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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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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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一批大小贪官纷纷落马。且看那些从“马上”掉下来的官员,哪个不是在官位上养尊处优?可他们为了过的更好,这些口口声声为了人民利益不惜以身殉职的人,这些自诩为公仆的人,随时都会走出气派的办公室,用低廉的价格与人格,贩卖手中的权力。在权力的寻租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潇洒地与大款、走私犯、有点姿色的女人周旋……反正是自己有权有势,别人得罪不起,愣是要结交一批有“钱”途的各界人士,以便于让人家给自己的腐败行为“买单”。
贪官的那些“ 猫腻”,报刊电视上都曝光了,算是让不知道腐败为何物的老百姓们开了眼,知道了什么是“十万二十万不叫腐败,百万千万才是腐败”的道理。党和政府把官员腐败的丑闻透露给传媒,目的并不是让老百姓看着热闹,而是刹腐败之风,长人间正气。贪官是落马了,但要紧的是,还要查查争相与之攀龙附凤的新贵们,从行贿者身上找出行贿现象的深层原因。
且看,为贪官的腐败行为“买单”的人,无一不是通过结交官僚,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份。用行贿胡长清系列案中的主角,南昌“著名企业家”周雪华的话说,大款傍大官,就是“找胡长清给我办事更方便”、“为了企业有一个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
原来,百万贿赂要得是狐假虎威,有时就是赤裸裸的权与钱的交易。作为腐败的官员,是用公共权力营造最大化的个人利益;作为跟在腐败的官员身后自愿“买单”的人,是用少量金钱取得最大化的权力保护。借以在权力寻租中赢得获取利益的最大空间,用大量金钱贿赂官员的人,看中的是官员手中的权利,他们不怕监督,权力大棒下的阴影里,我们看到的,是监督的苍白无力和监督者无奈的呻吟,而各种各样的行贿操纵权力时的窃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个争相为腐败官员“买单”的人丑陋的心态。
在权力与金钱的交易过程中,行贿者其实就是一个阴险的“钓”者,他们在一次次心甘情愿的“买单”过程中。把个别(或一群)意志不坚定的官员的贪婪之心培养起来了,把昔日纯洁高尚的清官“改造”成狡黠和低三下四的受贿者,把官员的良心切开来,一块块拿走喂狗。
为贪官腐败行为“买单”的人,追逐的是“官场经济”,是官员手中的资源配置权。他们针对“有用的人”建立的行贿市场,是官员面前美丽的陷阱,一不小心,就会有贪婪的人滑下去,把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出卖给行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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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200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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