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版权今得保障

  - - 美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出台

  

  1 0 月2 8 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具有重要历
史意义的" 数字千年版权法案" 。这是克林顿促进电子
贸易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这一法案也改变了传统版
权法案的一个前提- - - 即使只是得到有版权的材料,
而没有滥用该材料以从中获利,也是违法的。

  " 数字千年版权法案" 规定,对任何保护网上知识
产权的" 数字书皮" ,或者说加密技术的破坏,都是违
法的。同时规定,制造和销售用于破坏网上版权保护设
备的产品也是违法的。违法者每违反一次将被处以最高
可达2 5 0 0 美元的罚款。该法案将于两年后生效。

  这项法案的实施对于打算在网上推销更多产品的娱
乐业和软件行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胜利,会极大地促
进相关行业电子贸易的发展。  

  但是,电子贸易的这种发展是否是以消费者、教育
工作者、学术研究者及科学家们的某种牺牲为代价的呢
?这是一个很值得考虑的大问题。

  问题出在原有版权法案的" 正当使用" 条款上。在
过去,得到或者复印一本有版权的书并不是件违法的事
情。只有复印并大量散布有版权的材料以从中牟利才是
违法的行为。

  但现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改变了这一点。新法案
规定,仅仅是" 得到" 有版权的材料就是违法的。

  数字千年版权保护法案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如
加密产品及技术的研究者、软件开发者等,均不在此项
法案禁止之列。

  据悉,美国国会议员还将为该法案的豁免权问题制
定详细的规则,并在今后几年中与美商业部联手研究该
法案是否妨碍了对有版权材料的正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