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审视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

  互联网近几年来的飞速发展,远远超出了一般人的理
解。即使是比尔·盖茨,也免不了犯错误。互联网经济的
商业模式似乎完全不符合传统经济的规则与投资定律,电
子商务也还有许多问题如网络安全等需要解决,但是,发
展是必然的规律。互联网的发展有其深厚的技术基础和市
场基础,也有其自己的商业规则。这里更需要关注其内涵
与价值。

  网络速度≥芯片速度×2

  大家都知道摩尔定律(Moore's Law:平均每过18个月
,芯片的速度就会增长一倍,成本却减少一半),用来形
容半导体科技的快速变革。'99世界电信展暨世界电信论坛
会议副主席、加拿大北电网络公司(Nortel)总裁约翰·
罗斯(John Roth)在论坛上提出了互联网的“新摩尔定律
”——光纤定律(Optical Law): Internet频宽每9个月会
增加一倍的容量,但成本同时降低一半。Roth这次提出的
“光纤定律”是用来形容网络科技发展的速度。显而易见
,该速度是芯片发展速度的2倍。

  网络频宽的“光纤定律”带动着网络应用的革命。19
96年全球互联网用户不足4000万,1997年达到68 00万,1
998年达到9700万,1999年9月已达到2亿。据Forrester R
esearch预测,到20 05年全球将有10亿人上网;同时,美
国的电子商务(包括B2B和B2C)正以每3个月翻一番的速度增
长,到2003 年将达到1.5万亿美元的规模,信息产业短短
5年(1998年到2003年)创造的价值将超过汽车工业100年创
造的价值。信息时代的增长方式呈现的完全是指数级增长

  比特远重于钢铁原子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1999年10月份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
表明,1999年Internet给美国经济增加了5 070亿美元的产
值,增加了230万个就业机会。网络经济已经超过了电信(
3000亿美元)和民航(3550亿美元)等传统产业的规模,
并在追赶出版业(7500亿美元)和保健产业(1万亿美元)
,而且正以每年68%的增长率飞速发展。

  一度被看作中国国民经济象征的首钢,1999年9月在上
海股票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在5元人民币左右,总市值约
11.1亿人民币。而刚刚成立不久的china.com,1999年7月
在美国Nasdaq上市,股价85美元左右,总市值超过36亿美
元,是首钢的20多倍。可见比特的重量要远远超过钢铁原
子。美国目前GDP的年增长率为2.8% ,而Internet经济的
平均增长率却为174.5%。(如图1,数据来源于IDC)

  根据传统的经济理论,股市涨幅15%到20%即为泡沫经
济。而现在,纳斯达克指数在1999年内连创60次新高,涨
幅高达85.6%。尽管近日以来网络股有所下滑,但其盘整
之后的走势如何,实在无法预料。网络股的市盈率更是高
得出奇。美国在线(AOL)市盈率是233倍,戴尔(DELL)
是100倍,而一般认为发达国家股市正常的市盈率在1 5至
20倍。如今,互联网股票总体价值(约2600亿美元)一举超
过了PC业、电信设备业、半导体业等领域的市场总体价值
,成为IT业仅次于软件业(约6700亿美元)的第二大领域

  贝佐斯们最闪亮

  《时代周刊》评出的当今世界科技产业50名风云人物
中,排名第一的不是全球首富比尔·盖茨,而是网上最大
零售商亚马逊的CEO贝佐斯(Jeff Bezos)。美国在线(A
OL)总裁凯斯(Steve Case)排名第二,也是颇具影响力
的人物。网上最大拍卖商eBay(电子海湾)CEO惠特曼(M
eg Whiteman)名列第五,是科技界少数头角峥嵘的女性,
预估到2002年,eBay的拍卖总额可达520亿美元,560万名
网友利用eBay买卖商品,惠特曼无疑创造了互联网时代的
新传奇,43岁的惠特曼身家已达9亿美元。

  1997年5月,网上书店亚马逊公司上市,到1998年11月
30日,亚马逊股票上涨2300%,3个月后再涨400%,规模达
到400亿美元。Amazon的网上书店模式,使之只以5600万美
元的固定资产就战胜了Barn es&Noble(世界最大书店)
下属235个年销售额为500万美元的超市的总和,亚马逊还
在不断地开拓超市新空间,由于拥有1600万种商品和1310
万客户,Amazon成为这个地球最大的平价连锁店。

  雅虎(Yahoo)每年有大约2亿美元的收入,价值却达
300多亿美元,相当于收入的150倍。雅虎法则使收入与价
值严重背离。现在,Yahoo的股价收益比高达1600,Intel
约为40,微软约为80,而市值高达400 亿美元的亚马逊甚
至没有办法计算股价收益比,因为亚马逊现在每股亏损1.
38美元,1999年亏损达3.5亿美元。传统工业经济的投资回
报率对应的是有形固定资产(厂房、设备等);而新经济
投资回报对应的是远景、商业模式与管理团队。

  商业规则不一样了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原因,都有其可遵循的
游戏规则,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们必须面对互联网新经
济,必须适应互联网新的商业规则。

  信息资源价值的回归 互联网具有价值创造的功能。在
传统经济中,对信息资源获得的成本障碍,使得信息不对
称或信息资源价值被忽视。互联网造成了信息资源价值的
回归,网络股的高涨里面有一种不可忽略的力量——信息
资源的利用价值,而这一点恰恰为工业社会的衡量标准所
忽视。这里信息资源可包括企业自身的网络信息结构、信
息服务网、客户群等。企业与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中介(不
一定是企业)汇集到互联网中,企业与消费者又通过这些
互联网中介获得针对性的信息与服务。对于互联网中介来
说,对这些信息资源的占有率是其关键,能否以独特的商
业模式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与服务是其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前
提,互联网企业能否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与信息是进一
步发展的关键。

  注意力经济与网民基础 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核心不是技
术,甚至不是资金,而是用户。用户组成了互联网泡沫下
面最坚固的内容。在我国有8000多万家庭有线电视用户、
4000多万手机用户及4000多万股民,互联网用户目前已接
近 1000万户,互联网的基础是厚实的且潜力巨大。网络之
所以能够对我们社会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的影响,
在于网络技术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一切技术的价值在于应
用,一项不能应用并造福于人类的技术毫无价值可言,网
络技术也不例外。互联网经济是注意力经济(知名度、忠
诚度)。互联网企业的市场评价,可以用知名度、忠诚度
、市值等指标来衡量。知名度是指网络吸引受众眼球的数
目,可以用注册用户数、访问数、页面浏览率(pageview
)、到达率等指标表示;而忠诚度是指网络吸引注意力的
程度如何,可以在线时间、日访问量、日点击次数等指标
衡量。注意力品牌对于网络企业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直接物流经济模式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直接经济模式,
具有消除中介的特征。但并不完全消除,而且互联网创造
了新的信息中介。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商业交易的时空得到
无限拓展,商家甚至可以在零库存的情况下维持正常的商
贸业务。目前福特汽车和通用电气那样的老牌工业公司也
计划通过网络进行采购,而且今年采购总额将超过1700亿
美元。零售商和制造商把互联网技术作为它们的投资方向
,从而扩大了美国经济中技术资本的含量,在以工业股为
主的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中,技术股的资本份额已从两年前
的15.7%升至现在的29.5%。可以说互联网具有价值转移的
功能,促使价值从经销商转移到客户。网络使得世界财富
正在发生重新分配。

  全新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阶
段和发展商业模式:1、最初的基础设施建设阶段(1995 年
前,Cisco等);2、互联网软件和服务阶段(1996年,网景
公司等);3、综合门户与虚拟社区发展阶段(19 97年,AO
L、Yahoo等);4、B2C电子商务阶段(1998年,Amazon等);
5、商业服务再造阶段(1 999年,垂直门户和B2B电子商务
等)。我国企业应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原有的优势,采用适合
自己的商业模式。诚然,互联网商业模式还存在网络安全
、结算、配送、消费群体规模小等等问题,事物在发展中
必然有其障碍的一面,但应该看到,飞速发展的趋势是不
可逆转的。要有新加坡富豪、中策控股主席黄鸿年出售他
在中国的所有资产来收购美国网际网络公司以完成商业策
略彻底转变的决心;还要有李嘉诚投资10亿港元全力发展
超级网站(tom.com)的分散投资组合。

  速度与第一法则 互联网企业要想在互联网世界生存,
就必须学会以思维的速度经营和发展企业。互联网企业的
发展必须将木桩打在最有价值的土地上(客户需求),否
则明天你将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敢冒亏损的危险抢
占市场份额已经成为网络世界的竞争法则。贝佐斯创造的
Amazon就是以亏损为代价在互联网世界跑马圈地的典型,
Amazon在19 98年亏损1.25亿美元,1999年更是亏损3.5亿
美元,处在投入期,它必须要斥巨资收购公司以建立更广
泛的客户基础。在互联网世界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第三,
速度与创新就是一切,所以一个发展良好的互联网企业不
仅要有良好的商业模式,更关键的是企业的素质机制必须
是创新的,是讲究响应速度的,这对于我国的许多企业是
个挑战。

  对于我们中国的许多企业来说,还没有完全学会现代
管理、业务流程、现金流量、投资回报率等工业时代的规
则时,现在又要面对的是第一、创新、速度、品牌、B2C、
B2B、门户、虚拟社区、视线流量、访问率、注意力、忠诚
度等全新的互联网规则,这个转型也许令许多企业都不适
应,但我们必须要相信这些并要逐步适应它。

  1999年葛鲁夫在华盛顿经济战略学院发表演讲时宣称
:“5年后将不再有互联网公司,因为(届时)所有的公司
都将是互联网公司了。”不能消灭它,那就只能尽早地加
入它!(李信忠)IT经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