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像制品须是1998、1999年出版的,报送截至9月30日 记者
近日从新闻出版署获悉,为引导和鼓励文艺类音像出版单位以江
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多出优秀音像制品,新闻
出版署和中国音像协会将联手主办“第二届全国优秀文艺音像制
品奖评奖活动”。
全国优秀音像制品奖是国家音像制品奖的子奖,每两年举办
一次。此届评奖活动主办单位要求参评音像制品是自1998年1月1
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国产文艺类音像制品(卡拉OK作
品不参评,已参加教育、科技类评奖的音像制品不再参评)。每
个单位参评种数不得超过6种(套)。音像出版单位申报参评音像
制品,须分别经省级音像出版管理部门和部委主管部门审核、同
意,并填写《第二届全国优秀文艺音像制品奖申报表》,连同样
品,一式二份报送评奖办公室。参评制品非本单位原创的或含有
非本单位原创内容的,须随有效版权授权文件,参评音像制品报
送截止日期为2000年9月30日。
据新闻出版署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
届评功奖活动将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选题等奖项
。由有关专家及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等管理部门的领导组成的评
奖委员会将对参评制品进行初评、终评,产生的获奖名单,将向
社会预公告,预公告期为一个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布的获
奖名单持有异议,可书面告知评奖办公室,申明异主义理由和事
实依据。新闻出版署和中国音像协会将于今年年底召开颁奖大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