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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电子出版 2000年10月13日 
网络版权不可无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界侵权事件不断。在当前互联网发展的
初级阶段,新闻媒体与网络媒体一直在发生类似的矛盾、冲突。
甚至有人认为,正是网络的出现,加剧了中国本来就较严重的盗
版问题。事实到底如何?网络侵权到底谁之过?

  网站侵权

  今年网站惹的官司还真不少。3、4月间,美国在线和亚马逊
几乎同时被指控侵权,罪名都是允许人们在其网站上交换盗版音
乐;6月底,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CNN和《今日
美国》等在内的美国各大媒体联合起诉了GOSMS.COM公司,宣称这
家网络公司为无线上网用户提供各大媒体的网上新闻是一种侵权
行为。在国内,类似的网站侵权案例就更多了:《大学生》杂志
社状告首都在线侵权案;《生活资讯》杂志社以侵犯著作权为由
将ChinaRen告上法庭;国内一些较为著名的MP3音乐下载网站也收
到了中国音乐家著作权协会的警告信。

  尽管官司孰是孰非自有公断,但其中暴露的网络版权问题,
却值得深思。众所周知,国内的网站至今没有新闻采编权,网站
如果要做新闻,只能转载或者走深度分析的路子。为了解决知识
产权问题,对于前者,必须通过网站与新闻媒体签定规范的合作
协议来实行。对于后者,走原创的道路是一条必然的选择。中国
的ICP们为了丰富网站的内容,做好信息服务,简直是使上了浑身
解数,但由于种种原因,版权问题一直缠绕在身。

  新闻媒体也侵权

  但是,并不都是网站惹的祸,新闻媒体也有侵权的。日前上
海一家文学网站“榕树下”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中国社会出版社
告上法庭,将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问题摆到了明处。

  事实上,不仅网络文学作品拥有著作权,所有的网络原创作
品都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道理很简单:网站同样是一种知识或
信息的传播渠道,这一点上与新闻媒体没有区别。网站为作者的
作品付费,就是买下了相应的劳动成果,其他媒体要使用肯定同
样要征得网站同意。尤其对于一些坚持原创特色的网络公司而言
,这种网络作品版权的保护工作几乎是其生存的根本所在。据介
绍,天极网为了突出其个性化服务和信息资源优势,他们支付给
原创作品的稿费,每月都有几十万。“内容+商务”一直是天极
网奉行的经营模式。如果内容部分被其他媒体盗用,以之为基础
的电子商务就无从谈起,赢利也就遥遥无期了。所以,保护网络
版权势在必行。

  网络也有知识产权

  在一些人眼里,使用网络资源不应该被称作“侵犯”,他们
认为网络就应该免费。首先,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开放,除了开放
空间,更要开放资源,否则,互联网的信息如何才能极大丰富?
其次,互联网的的发展需要技术借鉴,如果不能方便地获得他人
的技术资料,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就必然受阻。还有,网络信息版
权的限制,给有实力的网站提供了垄断信息的方便,他们可以通
过控制信息源(比如高价收购有价值的信息)来挤跨竞争对手,那
么对于实力较弱的网站来说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这种观点十分幼稚。首先,一种良好网络发展格局
的形成是需要大家长时间努力的。其次,对于网络版权的保护,
就是为了保护尚处于成长期的网络公司的发展,天极网的成功充
分证明了这一点。再次,优胜劣汰的经济规律在网络经济时代同
样适用,网站之间、网站和传统媒体之间要正常竞争,必须要有
一个基础性的版权规则。如果只允许新闻媒体转载网络上的资源
,而不允许网站转载新闻媒体,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网络公司
之间互相COPY,这样的“互抄网”不会获得用户的青睐,更谈不
上发展壮大了。

  因此网络版权必须保护,任何有价值的创造都应当获得与之
相应的报酬,否则很难想象网站还有创造的动力。保护网络知识
产权是网站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有关部门应该依照互联
网络的特殊性制定适合其发展特性的法规。(郭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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