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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2日

 


杂谈:网上下载MP3 唱片商心中的噩梦


  作者:老向

  那天罗大佑到某网站与网民聊天。有人问:你在意穷人从网上下载你 的音乐吗?

  罗大佑回答:“完全不在意。但你要真的是穷人才行。”

  什么样的人是穷人?一个买得起电脑、付得起网费,却买不起正版CD 的人算不算穷人?如果问题换一种方式:“到网上下载你的音乐,或是去 街市买一张你的盗版CD,哪一种行为更让你在意?”罗大佑又会如何回答 ?

  有一种说法是:把音乐放到网上和从网上下载音乐,就像从朋友那里 复制一张CD一样,只要不出于牟利的目的,就是“可以容许的侵权”。那 么,从伦理层面考虑,从网上下载音乐就要比购买盗版CD更道德一些。

  知识产权是件让人头疼的事。因为它绝大部分体现为“衍生价值”。 一首歌一百个人听,和一万个人听,不影响这首歌的艺术高度,却大大影 响它的商业价值。明明有一万个人听,你却只收到一百个人的钱,这当然 令人恼火,以前的茶馆里有“听白书”的,就是讲书时乐呵呵地傻站着听 ,收钱时就开溜。在当时的社会规范里,这也是“可以容许的侵权”,但 听白书的人总是会遭到茶博士的白眼,也就是说,这些人要损失一部分的 尊严作为代价。

  现在网上传播MP3,不但不自惭形秽,还大张旗鼓呼朋引伴不亦乐乎, 你让唱片业巨头怎么去咽这口气嘛。

  要我说,要查禁网上的MP3流传是不可能的,靠WINDOWS XP来反也反不 掉,唱片业跟歌迷较这个劲儿也会影响形象,倒不如另外想想法子。

  比如说,网民从网上下载MP3,商业上的受益者是谁?首先,是电信业 ,因为意味着流量的扩大,所以唱片业可以要求从电信收入里分一杯羹。 其次,下载的音乐总要找地方存放,所以硬盘和光盘的生产商也能够从中 渔利,这跟提供作案工具没什么区别,所以要求他们获利回吐也是应该的 。再加上那些正在堂而皇之制作MP3光盘出售的工作室,掐掐他们的脖子, 我估计唱片商的损失也就差不多回笼了。

  还有,就是教育广大人民,听音乐就要听好的音乐,MP3质量太差,听 那种烂货是一种没有格调的表现。等到大家接受这个观念,唱片商的噩梦 就会过去。南方网-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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