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向
那天罗大佑到某网站与网民聊天。有人问:你在意穷人从网上下载你
的音乐吗?
罗大佑回答:“完全不在意。但你要真的是穷人才行。”
什么样的人是穷人?一个买得起电脑、付得起网费,却买不起正版CD
的人算不算穷人?如果问题换一种方式:“到网上下载你的音乐,或是去
街市买一张你的盗版CD,哪一种行为更让你在意?”罗大佑又会如何回答
?
有一种说法是:把音乐放到网上和从网上下载音乐,就像从朋友那里
复制一张CD一样,只要不出于牟利的目的,就是“可以容许的侵权”。那
么,从伦理层面考虑,从网上下载音乐就要比购买盗版CD更道德一些。
知识产权是件让人头疼的事。因为它绝大部分体现为“衍生价值”。
一首歌一百个人听,和一万个人听,不影响这首歌的艺术高度,却大大影
响它的商业价值。明明有一万个人听,你却只收到一百个人的钱,这当然
令人恼火,以前的茶馆里有“听白书”的,就是讲书时乐呵呵地傻站着听
,收钱时就开溜。在当时的社会规范里,这也是“可以容许的侵权”,但
听白书的人总是会遭到茶博士的白眼,也就是说,这些人要损失一部分的
尊严作为代价。
现在网上传播MP3,不但不自惭形秽,还大张旗鼓呼朋引伴不亦乐乎,
你让唱片业巨头怎么去咽这口气嘛。
要我说,要查禁网上的MP3流传是不可能的,靠WINDOWS XP来反也反不
掉,唱片业跟歌迷较这个劲儿也会影响形象,倒不如另外想想法子。
比如说,网民从网上下载MP3,商业上的受益者是谁?首先,是电信业
,因为意味着流量的扩大,所以唱片业可以要求从电信收入里分一杯羹。
其次,下载的音乐总要找地方存放,所以硬盘和光盘的生产商也能够从中
渔利,这跟提供作案工具没什么区别,所以要求他们获利回吐也是应该的
。再加上那些正在堂而皇之制作MP3光盘出售的工作室,掐掐他们的脖子,
我估计唱片商的损失也就差不多回笼了。
还有,就是教育广大人民,听音乐就要听好的音乐,MP3质量太差,听
那种烂货是一种没有格调的表现。等到大家接受这个观念,唱片商的噩梦
就会过去。南方网-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