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湖之争何时了(国际论坛)

  许宏治

  里海究竟是海还是湖?围绕这个问题,里海沿岸国家争论
已久,迄今尚未形成共识。关于里海法律地位的协议也仍然难
产。

  在前苏联时期,里海沿岸只有苏联和伊朗两国。它们于19
21年和1940年签署过两个条约,规定里海为两国“共同拥有的
主体”,只有悬挂两国国旗的船只才可以在里海水域自由航行。
那时候,里海的法律地位不成问题。

  苏联解体以后,里海沿岸有了伊朗、俄罗斯、阿塞拜疆、
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等5个独立主权国家。前苏联和伊朗两
国签订的条约不再适用。里海法律地位问题重新被提出。

  近几年来,里海地区发现了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里
海沿岸各国,特别是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新
独立国家,均希望在未来的油气开发中多占到一些份额,通过
开发油气资源来振兴本国经济。这样,就使解决里海的法律地
位问题显得更加迫切。

  “里海是海还是湖”的问题之所以会产生,原因在于海和
湖的资源划分原则不同。阿塞拜疆和哈萨克斯坦主张里海是海,
是因为阿、哈两国沿岸大陆架的油气储量比较丰富。如果里海
被认定是海,则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沿岸国家可将
里海进行分割,享有“专属经济区”。这对阿、哈显然有利。
而俄、伊两国在里海沿岸的大陆架较小,油气储量也较少。因
此它们主张里海是湖,海洋法公约对它不适用,里海应归5国共
有,资源应共同开发。土库曼斯坦介于“海派”和“湖派”之
间,立场多变。

  里海地区丰富的油气资源对不属于这一地区的西方大国产
生了巨大吸引力。一些西方大石油公司纷纷与里海国家签订巨
额投资的开采合同。里海地区的战略地位随之得到提升,解决
里海法律地位问题的复杂性也增加了。一些国家不待达成一致
意见便自行决定开发本国沿岸的石油,结果引起别国的异议。

  在这一背景下,里海沿岸国家继续致力于探索解决问题的
途径。从最近的发展趋势来看,似有两点值得肯定。

  一是里海沿岸5国一致认为,里海法律地位问题应由里海沿
岸国家来解决,不允许非里海国家进行干预。这一观点已成为
5国的共识,在它们发表的双边或多边联合声明中一再有所体现。

  二是尝试通过双边谈判来寻找突破口。今年7月初,由于俄
方作出一定让步,俄、哈两国签署了划分里海北部海底的协定。
俄阿、土阿之间也分别进行了双边谈判,并取得一定进展。

  如果有关各方能排除外界干扰,采取求同存异、互谅互让
的态度,那么,使各方立场逐渐接近并进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出
路并不是不可能的。

《人民日报》 (980818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