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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孙杰)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向
各地金融机构发出《关于金融系统支持灾后恢复生产有关问题
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金融机构特别是受灾地区各金
融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抗洪救
灾工作,为受灾地区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提供积极的金融
支持。
通知指出,受灾地区各级金融机构要紧急动员起来,在做
好抗灾自救,确保业务正常运转的同时,把支持抗洪救灾和灾
后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集中力量做好各项金
融服务工作。各级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主动抓紧与当地政
府部门联系,深入受灾企业、群众中调查走访,了解灾后恢复
生产的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做好计划安排和资金调度。
通知要求对灾后农业补种、抢种、养殖所需贷款,有关银
行和农村信用社要优先办理;对住房重建或修复和工商企业恢
复生产经营等,凡符合当地政府统一规划、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的,对其贷款需求,各级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加快评估速度,
简化工作程序。上述贷款的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可适
当下浮。
通知还要求人民银行各有关分行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的抗
洪救灾工作,督促协调各金融机构做好支持当地抗洪救灾和灾
后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要将现有的短期资金限额集中用于解
决辖内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支持灾后恢复生产、增加信贷投
入的临时头寸不足。
《人民日报》 (980901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