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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
展外汇外债检查。这是我国在新形势下有效防范涉外金融风险,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
完善外汇外债管理,严厉打击外汇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安
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总体态势良好。今年头8个月我
国实现贸易顺差313.8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到位资金274.2
亿美元,在亚洲一些国家发生金融风波后,进出口贸易和利用
外资仍保持了良好势头。国家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持续
稳定在1美元兑8.28元人民币左右。然而,在好的形势下,少
数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令和外汇管理法规,伪造购汇凭证骗取
国家外汇,一些地方和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到境外发债或变相对
外举债。这些非法行为不仅为盲目建设、走私骗税提供了外汇
资金,而且对正常的外汇供求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不利于国
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过去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我国人民币汇率稳定,部分得益
于我国在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之后,没有盲目放开资本
市场,对资本项目依然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现在,我们
要采取措施打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重要的环节仍然是加强资
本项目管理,防止国际投机资本混入经常项目流入流出,扰乱
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国务院对近期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工作的
总体要求是:在坚持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前提下,加强经
常项目汇兑的真实性审核和借用外债的审批管理,继续完善对
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管理,发挥“开源、节流、堵漏”的作用,
以保证合理的外汇需求、合法的债务偿还和正常的资金流动。
国务院日前发出的通知以及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就体
现了这个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认真
学习领会,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外汇外债管理,是继1996年实现人
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以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的延续。我国国
际收支平衡有余,并且拥有14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完全有
能力调节外汇市场供求,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也完全可以满
足企业和居民个人正常的外汇需求。国家在进一步加强外汇外
债管理,防止犯罪分子通过逃汇、套汇损害国家、企业和个人
利益的同时,继续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在某些方面适当加强
了外汇改革的力度,为国内企业更好地开展业务、参与国际竞
争创造条件。例如,为了提高外债使用效益,增加合法的外汇
资金流入,对国有商业银行将实行中长期外债余额管理;考虑
到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延长了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期限。
进一步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是一项涉及
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
协调一致,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外汇外债管理法规,加
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大外汇管理的执法力度。对于逃汇套汇、
擅自举债、变相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查出一批处理一批,
一查到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这是我
们抵御外部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重要保证。
《人民日报》 (980928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