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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平
10月5日,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这是继去年10月签署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后,中国政府签署的又一项国际文书。这表明,中国既重
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也重视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中国对促进和保护人权有坚强的决心。
中国签署这一国际公约后,立即在国际上引起了积极而强
烈的反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表声明对此表示欢迎。
国际舆论认为,这有益于中国实现其在21世纪实现民富国强的
理想。
实现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理想,也是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努
力的目标。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通过50周年。在过去的半
个世纪中,中国的人权事业有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推翻了压在自己头上的“三座大山
”,当家作了主人,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立法
机关制定了300多项法律和有关法律的决议,初步形成了比较完
整的保障人权的法律体系,人民各项权利的法律保障不断加强。
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享有民主和自由,生活也从来没
有像现在这样丰富和安宁。在已经加入了17个国际人权公约后,
中国政府又相继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中国人民人权事业合
乎逻辑的发展。
毋庸讳言,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是十全十美
的,都处在不断改善中。道理很简单,人权是历史的产物,是
发展的概念。各国只有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具体国情出发,
作出切实的努力,才能推动本国人权事业向前发展。还应当指
出,人权是一个整体,它不仅包括公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还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状况是与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
展水平相适应的。只有不断发展经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
才能推动人权状况不断改善。
虽然冷战已经结束,但是人权事业仍然遭到“冷战思维”
的严重干扰,对抗的气氛仍未完全消散。令人高兴的是,现在
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在人权问题上要对话不要对抗,对抗不
是好办法。这是一个值得欢迎的积极变化。人们希望,以此为
开端,各个国家在平等基础上加强对话与合作,共同推动全人
类的人权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人民日报》 (981009第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