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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弓
在今夏民政部、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抗洪救灾文艺演出
会上,主持人宣布已募集资金逾6亿元,然而迄今捐赠款物仍有
半数以上没有到位。类似的情形,在其他赈灾义演中也多有发
现。据此,民政部负责人公告,到年底仍不兑现捐助允诺者,
将通过新闻传媒予以曝光。
在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地允诺捐赠,事后又自食其言,
这是一种沽名钓誉的不道德行为。这不仅同赈灾期间“一方有
难、八方支援”的令人感奋的社会风气格格不入,而且直接损
害了企业或个人的信誉。倘若真是有意借机作口惠而实不至的
慈善表演,不啻是一种欺骗行为,有何颜以对国人,更有何颜
以对灾区群众?好在距年末还有十多天,忠告那些不兑现捐助
允诺者三思!
由此还想到,赈灾这样的慈善捐助,不是一般的赠予。国
外司法界实行“允诺禁反言”的原则,即如果有单位或个人对
捐助允诺食言,慈善机关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在我们推进依
法治国方略的今天,不仅要靠道德的力量,也要靠法律的力量。
建议及早制定有关法律,使社会捐赠行为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
《人民日报》 (981214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