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780412
【实施日期】 19780412
【章名】 通知
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关于改变生物制品研究所领导体制的报告》,现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 卫生部关于改变生物制品研究所领导体制的报告
全国有北京、上海、武汉、成都、长春、兰州六个较大的生物制品研
究所,分布在六个大协作区,担负着全国军需民用和援外所需的菌苗、疫
苗、血液制品和诊断用品的生产和研究任务.建国以来,生物制品研究所
的规模从小到大,科学研究工作发展很快,制品的数量品种不断增多,在
消灭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加强战备、支援第三世界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作
用.
二十多年来,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生产和科学研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但是由于部管和地方管的领导体制多次变动,先后曾经历过三次
上上下下,对工作影响极大.特别是一九七0年受林彪、“四人帮”的干
扰,各所下交地方后,有的办了手续,有的未办手续,管理体制混乱,存
在问题不少,同全国生产发展和科研大上的大好形势很不适应.我们认为
,生物制品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病灭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也
是抗御敌人发动细菌战的有效工具,在战备上具有特殊的作用,是一项关
系着国计民生全局的工作.因而全国所需制品的生产任务和科研计划,每
年均由我部直接安排,制品是根据全国防病和疫情需要进行分配,所以生
物制品的生产任务是必须保证完成的.而且为防病需要,还要不断研制新
的品种,科研任务很重.但由于体制是地方领导,致使任务与物资管理体
制脱节,所需的五千多种原材料大部分供应渠道不通,是一省一市难以解
决的,因而某些制品的生产任务无法完成,有的造成停产.再者,生物制
品研究所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科研单位,在管理上有其一定的特殊性,虽
然有关省市卫生局给予很大支持和帮助,但因没有专人管理,加之对生物
制品业务不熟悉,致使生产、科研的管理混乱,基建、设备投资、科研经
费、技术人员的补充都得不到很好的落实,科学研究落后于生产,制品质
量下降,影响了生物制品事业高速度发展,这些问题都是与领导体制有直
接关系的.
为了适应当前全国的大好形势,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使生物制品更
好地为人民健康和国防建设服务,加强生物制品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是
十分必要的.为此拟将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收回卫生部领导;上海(包括
下放三线的江西所)、武汉、成都、长春、兰州五个生物制品研究所改为
双重领导,以卫生部为主.各所的生产和科研计划分别列入国家计划.
在体制改变后,我部与地方分工领导管理的事项如下:
一、卫生部领导与管理事项:
1、制订有关生物制品工作的方针任务;
2、布置汇编全国的生产、科研计划(规划),平衡调度全国需要的
生物制品,落实重大技术措施;
3、核定财务、基建投资计划,统一申请分配外汇、国拨物资及部管
物资,以及特殊物资和原材料;
4、统一管理生物制品制造及检定规程、制品质量及医用细菌病毒的
菌毒种;
5、组织生物制品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工作;
6、技师以上干部及大专学生的调配及培训工作;
7、与地方共同商定所级干部调配和任免管理工作.
二、有关省、市卫生局领导管理事项:
1、党政工作及日常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督促检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及生产、科研、财务、基
建等各项指标的完成;
3、申请分配地方管理的原材料及设备;
4、其他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干部管理和考察、教育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核,如同意,请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有关省、市革
命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