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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库首页 >> 国务院法规(198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少开庆功
、表彰大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830401

  【实施日期】 19830401

  【章名】 全文

  近几年来,全国各条战线捷报频传,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大量涌现,
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工作,适当地举行一些庆祝活动是有好处的.但目前
这类活动过多,有的层层开表彰大会,规模越来越大,有的赠送大批锦旗
、镜框、纪念品,有的甚至举办会餐、茶会或借机游山玩水等等.这种做
法,给生产和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使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也穷于应付,
日久必有脱离群众的危险,同时在经济上也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对此,
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指示:各地区、各部门要引起注意,严格加以控制.
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宣传,主要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
,一般不要开大会,不要层层搞庆祝活动,不要请主要领导同志出席讲话
、接见照相,以免影响他们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地抓工作.

  请各地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对准备召开的各种庆功、表彰会议以
及各种工作会议,进行一次检查清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
合并召开,可以派少数代表参加的就不要把有关人员都集中起来开.要切
实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一切活动力求从简,注重实效.各种会议,
除了直接主管的领导同志外,不要请主要领导同志出席讲话,接见照相.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控制会议活动、改变会风的具体措施
,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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