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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
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中
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
,同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
员会名单,决定由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一九七八年第五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
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再由宪法修改委员会根据讨论意
见修改后,提交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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