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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东京3月8日电 (记者王妍)日本东京都市政府8日
拒绝了为所谓“日本法轮大法学会”进行法人注册的申请。
1999年11月,一些“法轮功”追随者向东京都递交公开成
立“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的申请,要求为该组织进行法人注册。
东京都市政府拒绝给予“法轮功”组织法人资格的理由是:对
于“法轮功”是否符合东京都《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中“
宗教活动不应带有目的”的规定仍有疑问;另外,申请中的事
业计划书与收支预算书的内容不相符合。
此间舆论认为,日本曾深受“奥姆真理教”的危害,因此
对类似的邪教组织不能不保持警惕。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09日第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