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各界人士表示坚决拥护
对“法轮功”骨干分子的判决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
法轮功” 邪教组织骨干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全国各地
各界人士纷纷表示,“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罪有应得,坚
决拥护人民法院这一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公
正审判。

  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绍谦说,现在世界各国都
在严惩邪教组织,从揭发出的“法轮功”犯罪事实看,邪教特征
非常明显,中国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处理是有充分事实依据
和法律依据的。无论从判决结果、审判程序、适用法律上看,都
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体现了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原则。
从判决的三项罪名看,都是实事求是,依据充足,而且对主动交
待者予以从轻处理,体现了区别对待原则。

  陕西高校部分师生收听收看审理“法轮功”骨干分子的新闻
后,表示衷心拥护,认为这次判决显示中国法制建设愈加完善。
西北工业大学宣传部部长黄迪民说,“法轮功”对国家稳定造成
了威胁,对这一邪教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说明我们国家正大
步走向法制社会;同时,依法对“法轮功”骨干分子进行处理,
对于少数仍在练习“法轮功 ”执迷不悟的人,也敲响了警钟。

  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吕卓说,这次依法惩处“法轮功”骨干非
常及时,全省公安民警非常拥护,在揭批“法轮功”斗争向纵深
发展的关键时刻,这个判决对斗争的开展给予了强大的推动。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法轮功”的活动危害社会
稳定,危害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轮功”骨
干被判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
判那些组织和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分子将起到极大的
推动作用。在四川大学,各学院、系都组织同学们收看了审判“
法轮功”骨干的新闻报道,广大师生对此都表示拥护。法学院的
一些师生认为,法律是公正、无情的,任何违背法律的个人和组
织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轮功”骨干被依法惩处,对广大青
年学生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致
人死亡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的消息传到辽宁,
各界对此反响十分强烈。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武斌认为,“法
轮功”邪教组织宣扬一整套歪理邪说,蛊惑群众,扭曲人们的心
灵,骨干分子组织、策划指挥“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围攻国
家机关,非法敛财,害人致死,令人深恶痛绝。他说,进入八十
年代以来,邪教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现象,邪教组织活动猖
獗,成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敌人,严厉打击和制裁邪教组织
表明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明。任何有责任的政府都应该对邪教
组织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并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打击、取缔、
监控邪教组织。沈阳市民张连军说,李洪志、李昌等人利用“法
轮功”邪教组织非法敛财,害死不少人,对“法轮功” 邪教组织
骨干分子公开宣判大快人心。

  “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李昌等人受到法律制裁的新闻
播出后,在山东引起很大反响。山东省科学院副研究员姜涛说,
“法轮功”骨干分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致人
死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对抗政府、危害社会,情节严重,最
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对他们的依法处理正确、及时,大快人
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刘兆法说,对
李昌等“法轮功”骨干分子的处理合乎司法程序,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且根据他们不同表现量刑得当,体现了中国以法律为准
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治国的精神。

  《海外版》(1999年12月29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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