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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岛建设与强掳中国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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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暴动”始末

一、中山寮——中国劳工的“人间地狱”

    秋田县花冈町,位于大馆盆地北端,是以铜矿山为中心而形成的小镇。花冈矿山发现于19世纪末期,出产银矿石。该矿山1915年移到藤田组(现同和矿业)的伞下。1941年12月8日,日军奇袭马来半岛和珍珠港,战火延烧到亚太地区后,花冈矿山在增产的名义下,1942年7月开始引入朝鲜劳工,随后发展到强掳中国劳工。

    鹿岛花冈营业所承接了藤田组下的河川工程。1944年8月,第一批被抓的中国劳工到达花冈。当时的鹿岛组花冈营业所,包括女事务员在内,共有20名职员。

    中国劳工从踏人中山寮的那一天起,便进入了“人间地狱”,每时每刻都受到鹿岛组的残酷虐待和迫害。

    关于中国劳工在鹿岛花冈所处的境遇,仙台俘虏收容所(集中营)所长在写给俘虏情报局长的“花冈事件”原因报告中有如下的记载:

    1.劳务过重。原本每天10个小时的作业时间,到了6月20日,号称全县一起突击作业,延长两个小时,变为12小时,而对此没有增加伙食。

    2.粮食不足。尽管劳工粮食匮乏,食不果腹,但鹿岛组干部似有私吞一部分主食的迹象。

    3.华人受的是牛马般的对待。作业中稍停一下,就要挨打,行进中稍慢一点,也得挨打,他们的生活是只得到极少量的粮食,而被要求做最重的劳动,天天遭受殴打,这么说并不为过。

    上述文书在横滨法庭被检查当局作为证据采用。不隐藏对中国人的歧视观的身为俘虏集中营的所长,能够写出“华人受的是牛马般的对待”,可见中国人是被置于怎样一种残酷的非人状态。

    中山寮的辅导员们,为了驱使中国劳工从事残酷的劳动,使用暴力手段成了家常便饭。辅导员们的手里总是拎着打人的木棒,殴打的理由有活干得慢了,点名答应慢了,生病干不了活了等,没有理由也打。挨不住饿跑到外面去找点吃的挨打,被视为逃跑则往死里打,中国劳工对有关辅导员们残忍的暴力虐待行为,难以言尽。


尊严不可侮——奋起暴动

    严酷的劳动条件,无穷无尽的虐待,惨绝人寰的暴行,使中国劳工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为了捍卫中华民族的尊严,为了捍卫中国劳工做人的尊严,大家一致抱定誓死抗暴的决心。1945年6月,耿谆大队长毅然决定组织暴动。

    总的行动计划是:

    6月30日深夜开始行动,打死罪大恶极的“辅导员”和汉奸任凤岐,夺得枪支弹药,造饭饱餐,带足干粮,向北海道方向转移。

    具体行动步骤是:

    第一步:

    1.6月30日深夜10点30分以后,待敌人睡熟时,开始暴动。

    2.李克金率30人,把守在“辅导员”寝室外围,防止日寇逃跑。

    3.王敏稳住对暴动态度不明朗的罗士英和王成林,并派人守住中山寮东道口。

    4.孟连祺进敌室观察敌人是否熟睡,见其手势后,张金亭率突击手20人,每人持一把铁镐,进入敌人寝室,乘其熟睡,一举全歼。

    5.刘锡财入敌室后,把守住电话机,不许任何人接近。

    6.刘玉林和刘虞卿进入汉奸任凤岐室,将其处死。

    7.张肇国率20人作为预备队待命。

    第二步:

    1.以上行动得手后,张赞武、刘锡财各率50人,分别袭击美国俘虏营和花冈警察署,夺得枪支弹药,迅速返回。

    2.炊事班备好晚饭,再准备两天干粮。

    第三步:

    1.唤醒全体难友,讲清暴动计划,宣布沿途纪律——不得骚扰百姓,尤其不得恐吓儿童、妇女和老人。饱餐后离开中山寮。

    2.每人带镐头一把,大队长头前带路,小队长率本队人员,连夜整队出发,向北海道方向前进。

    3.刘玉林、刘智渠携带药品,刘当路小队协助,护理照顾病号尽量随队出发。

    第四步:

    到达海边集合。如能突袭夺得船只,则漂流大海;如不得手,则背海与敌人决一死战之后,全部投海自杀,决不能让一人生落敌手。

    1945年6月30日晚,激情难抑的近700名中国劳工终于暴动。在耿谆的指挥下,劳工们打死监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狮子森山。

三、共乐馆——血腥的三天三夜

    花冈警察署旁,有一个共乐馆,它原是花冈镇的演剧场,在共乐馆前面有一个大广场。

    l945年7月1日,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一批批、一群群中国劳工从狮子森山上被驱赶下来,他们被日本军警用绳索捆绑着、推搡着、棒打着,押进了广场。

    广场四周临时栽起了木桩,木桩与木桩之间用绳子或铁丝网围着,四角站有岗哨,高处架着几挺机枪,广场周围和各个路口站着端枪的宪兵、握刀的警察和手持木棍、竹竿的日本人。

    柳寿欣于1992年1月26日向调查者讲述道:

    我是先被赶到广场的,我亲眼看见敌人用汽车押来一批难友,他们个个被反捆着双手,日本人蛮横地把他们推下车或扔下车,我看到一个两眼红肿的小队长被两个日本人抬着扔下汽车,头倒栽在地上,当下就戳死了。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只记得暴动前他在工地上干活时,因实在忍受不了极度的劳累,用水泥把双眼弄坏了。

    看护班的护理员赵满山回忆说:

    暴动时,我们带着部分病号走在队伍最后,走一会儿,歇一会儿,半宿也没走多远。第二天清早就被鬼子赶回花冈,日本警察见我和刘智渠两人衣兜儿内装着药品和针管,就用木棍使劲地打我,打掉我一颗牙,三天中不断有难友被从山上抓回广场。

    日军强迫中国人跪在铺着碎石子的广场上。每人必须腰板挺直,屁股不准挨着脚后跟,成排成行朝一个方向跪着,不许动,不许说话,倒背手绑着,每两人用一条绳绑在一起,警察和民团人员,在行列之间来回巡视。因李担子穿着被打死的“辅导员”的裤子,他在山上和广场上被视为是打死“辅导员”者,因此多次被打,伤得很重。

    幸存者李绍海记忆犹新:

    我们在广场上跪了三天,白天烈日暴晒,晚上雨淋,上身要直立,低头挨打,歪头挨打,瞌睡挨打。不给水喝,不给饭吃,许多人晕倒在地,由两个人架着遛一圈,然后仍回去跪着。因为是两个人捆在一起,一个人倒下就连累着另一个人也倒下。警察见我们倒下,跑过来就是一通棍棒乱打。

    山东受害者李福令老人对广场上的三天三夜,至今提起来仍不寒而栗:

    我从国内被押往日本花冈才一个多月,比起先到的难友们,身体算是较好的,我头部被打伤,昏倒在地,监视我们的鬼子用带铁尖的木棒打在我的腰部,一阵剧痛使我苏醒过来,我腰部流血,伤口处直冒血泡。现在我腰部的伤疤仍在,至今头痛、腰痛、膝盖痛、右胳膊痛,都是受日本鬼子折磨留下的病根。鬼子看到谁跪得不直,木棍就朝谁身上乱打,打死后,拉到广场的边沿去。

    幸存者柳寿欣说:

    我们一个个被打得鼻青脸肿,血肉模糊,日本人变着花样殴打我们。他们用木棍一个挨一个地打我们的头,从排头打到排尾,又从排尾打到排头,一个打手刚刚过去,另一个打手紧随其后。我们劳工无一人幸免……

    第二天,我口渴得要命,谎称去厕所,看到垃圾堆上有一个米饭团,上面爬了很多虫子,我偷偷抓起,三口两口便吞下去了,也许这两口饭团才使我不致死掉。记得一个姓马的难友,要我们尿点尿给他喝,可谁也尿不出来。我亲眼看见厕所的出口处躺着一个死去的难友。

    在调查访问时发现:几乎每个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都知道“在广场上跪了三天三夜”:“宪兵用枪托打我们,警察用大刀背砍我们,穿便衣的日本人用削尖的竹竿和木棍扎我们,围观的日本人有的从远处用石头块砸我们……”这些毫无反抗能力的中国人除了饱受肉体的痛苦外,还承受着亡国奴的精神之苦!

    罗庆元老人说:

    晚上,监管我们的日本人不懂我们的话,我们一串通,大伙都一齐歪斜在地上,挨着雨淋,一个个昏昏欲睡,就这样白天跪着,夜间歪躺着,在有石头子的广场上不死不活受了三天罪。

    提着矿灯,握着木棍,穿着雨衣的日本人,睁大着双眼监视着,不断有人倒下,死去。

   开始,日本人还把死人拽到广场的一角,像堆放木柴一样码成一摞。后来,索性不管了,地上尸体横陈,有趴着的,有仰着的,也有扭歪着身躯的。死亡之状,惨不忍睹。死者的胳膊照样与活着的人捆在一起,这又加重了活着的人的负担和痛苦。

   尸体白天被烈日暴晒,晚上任凭雨水浇淋,头被雨水浸泡后涨大了,惨白吓人;肚子鼓得大大的,溢出了黄水,成群的苍蝇在死者的五官爬进爬出……浓烈的血腥味混在那阵阵恶臭之中。

    还活着的人们,双膝早已血肉模糊,失去知觉,烈日之下,汗水和着血水早已渗透了他们的破衣烂衫。体力稍好些的也处于半昏迷状态,片刻,又疼痛难熬地醒来。

    山东王振喘老人悲愤地诉说了那恐怖绝望的情景:我们几百个人在广场上跪了三天,我的膝盖上露出了骨头,膝盖上粘着沙子粒,一跪钻心疼。毒毒的太阳晒得我们口干舌燥,头晕眼黑。日本人打得我死去活来,我看着敌人的机枪,有气无力地叫着、喊着、骂着:“你们干脆用机枪把我们都打死吧!”他希望用死来结束这屈辱。

    三天过后,活着的人被赶回中山寮。

    共乐馆——这个曾残害中国劳工的处所,于1978年被拆除后,为了不忘过去,大馆市民们由武田武雄带领,于1980年3月,在原址建立了一块长方形横碑,

    碑的右端竖写着“共乐馆址”4个大字,碑中间的黑色大理石上记载着日本强掳4万名中国劳工和“花冈暴动”的原因,以及在共乐馆广场上,花冈中山寮的中国劳工们三天三夜惨遭虐杀的惨景。


四、花冈刑窟

    在广场上腥风血雨镇压的同时,花冈警察署和共乐馆内更加残酷的迫害持续的时间更长。

    日本警察把自杀未遂的耿谆大队长和几个中小队长直接送到花冈警察署审讯。缠着绷带的监工福田广场上寻找可疑的人,一旦发现目标,马上示意拖入共乐馆内临时审讯室。馆内传出阵阵的殴打声和凄厉的惨叫声。

    7月4日,广场上濒临死亡的500多中国人,又被送人虎口——中山寮。

    同日,日本警察派朝鲜人在一个名为钵卷山的山坡上挖了两个大土坑,将已腐烂的100多具中国劳工的尸体扔在坑内(据日本提供的资料,广场上57具,中山寮53具),在两个大坑旁竖起了两根木桩。

    7月16日,押回中山寮的劳工幸存者在警察的监逼下,又开始了繁重的工地劳动。

    与此同时,关押在花冈警察署内的耿谆等也一个个惨遭严刑拷打。

     7月12日,警察署对耿谆、孙道敦、张金亭、赵书森、刘锡才、褚万斌、李秀深、张赞武、宫耀光、李光荣、刘虞卿、刘玉林、李克金等13名“主谋者”,根据《国防保安法》第16条第2款“战时骚扰、杀人罪”转送秋田县监狱(《秋田县警察史》载),后经多次刑讯,由秋田县法庭开庭审判,判决耿谆死刑,其他12人为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7年、15年、20年不等,最轻者5年。但在“八一五”日本战败投降后的1945年9月11日,秋田地方法院竟再以“战时骚扰、杀人罪”判决“耿谆无期、其他10年以下惩役”的徒刑,这便是留下档案记录的“1945.9.11秋田判决”。

    “花冈暴动”终以失败告终。

    中国劳工虽败犹荣!

    劳工们的血没有白流,它使日本政府和鹿岛组受到了极大震动,他们不能再随意虐杀中国人了。

    “花冈暴动”是二次大战中惟一的发生在侵略国的暴动,他所展示和表现出的中国人民为维护祖国尊严和捍卫民族气节而英勇斗争的伟大气概,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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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摘译

序言

绑架中国劳工概要
战时鹿岛经营
绑架劳工概要
绑架过程
花冈营业所及劳工处境概况
掳至鹿岛花冈
工作内容
劳动状况
伙食状况
暴行和虐待
虐待的组织性
官民暴行
“合同”实质和横滨国际战犯法庭的有罪判决
原告受害事实
耿谆 王敏
张肇国 李克金
李铁垂 孟繁武
李绍海 赵满山
孟连其 杨彦钦
孙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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