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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事件诉讼提出法庭调解劝告
日本朝日新闻社10日电:太平洋战争后期,被强掳到秋田县花冈矿山从事劳动的中国工人,因不能忍受虐待而起义,酿成了许多劳工死亡的“花冈事件”。围绕这一事件,幸存者与遗属共计11人,向当时的雇主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给予每人550万日元,共计6050万日元的损失赔偿,东京高等法院10日对此依法提出法庭调解劝告。针对中日之间的战后赔偿裁决,法院依法进行法庭调解劝告尚属首次。原告方评价说,法院认识到尽快解决的必要性是具有历史意义的。10月4日进行法庭调解谈判时各方将拿出调解方案,鹿岛的反应将会引人注目。
上诉方是鹿岛花冈营业所原中国工人大队长耿谆等人与“花冈受难者联谊会”的会员。
原告辩护团团长新美隆说,原告是11个人,最终需要解决986个被掳全体成员的问题。鹿岛方面说,今后进行调解磋商,能否达成协议需根据磋商内容来定。 |
东京高等法院对“花冈事件”提出法庭调解劝告
日本《读卖新闻》11日电:围绕着二战期间被强征到日本秋田县大馆市花冈矿山的中国劳工由于不堪忍受残酷的劳动而发动暴动的“花冈事件”,住在中国的元受害劳工和遗属11人向当时的强征方“鹿岛”(元鹿岛组)提出损害赔偿。10日,东京高等法院的新村正人裁判长向双方提出和解劝告。受此劝告,双方将在10月4日提出各自的和解提案,并进入讨论阶段。 |
中国驻日使馆发言人李文亮关于"花冈事件"谈话 就日本高等法院提出法庭调解劝告,原告的中国 受难劳工
一方和被告鹿岛建设公司表示接受法庭 调解,“花冈事件”诉讼进入调解程序一事,我 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李文亮发表谈话。谈话指出 :
“强征劳工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 行之一,骇
人听闻的‘花冈事件’即是这一罪行 的典型。那场战争虽已历经
半个多世纪,但‘花 冈事件’的受害者及其遗属至今仍承受着严
重的 身心伤害和痛苦。对于包括‘花冈事件’在内 的战争
遗留问题,日本政府及有关方面理应本着 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 “花冈事件”诉讼进入法庭调解 人民日报网络版东京9月10日17时30分电:“花 冈事件”诉讼案原告辩护律师团团长新美隆透露, 东京高等法院提出法庭调解劝告,原告的中国受难 劳工一方和被告鹿岛建设公司均表示接受法庭调 解。至此,“花冈事件”诉讼进入调解程序。 今天下午5点半,新美隆在东京的司法记者俱 乐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了这一消息。他说, 在下午五点结束的法庭非公开协议中,法庭提出了 这一劝告,原告和被告双方均表示接受。 1945年6月30日,被日军抓来的中国劳工在日本秋 田县花冈町(现大馆市),不堪忍受鹿岛组(现鹿 岛建设公司)残酷虐待,决死蜂起,成为中国人民 在日本本土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重要历史事件, 史称“花冈起义”、“花冈暴动”,起义旋遭日本 军警镇压,被严刑拷打折磨致死的劳工达130余人, 故又称“花冈惨案”。从1944年8月至45年11月,鹿 岛组在花冈町工地役使虐待的986名中国劳工,包括 起义后残杀致死的,死难者高达418人,这就是震惊 世界的“花冈事件”。 1995年6月28日,以当年起义领袖耿谆为首的11名 花冈事件幸存者和死难者遗属,在和鹿岛建设公司长 达数年的交涉破裂之后,诉诸法律,向东京地方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当年役使迫害中国劳工的鹿岛建设公 司谢罪并给予经济赔偿。但到了1997年3月,法院在 没有进行事实审理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中止审理,并 于12月10日以时效已过为理由做出“驳回原告请 求”的判决。1998年7月15日,原告一方上诉东京高 等法院,针对“鹿岛组”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 期间残酷虐待和杀害中国劳工的罪行继续进行法庭 斗争。 (孙盛林)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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