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 强抓中国劳工带入鹿岛花冈

    来到鹿岛花冈的九百八十六名中国人,地地道道地是被强行抓来的。

    中国原告们虽然被捕的过程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都是被日军捕获,都被押进石门俘虏集中营。

    例如,原告耿谆、原告李克金,原为国民党军士兵,在洛阳保卫战中作了日军俘虏,被关进石门俘虏集中营。原告孟连其,在河北省作八路军的通信员时,与同伴一百多人被日军包围,在手榴弹的爆炸中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被日军捕获,同样送进石门俘虏集中营。而原告王敏、原告李绍海是以私通八路军嫌疑被日本宪兵逮捕,被送到石门俘虏集中营的。

    上述九百八十六人的出身地,有如出身地别图〈鹿岛组花冈营业所被绑架中国人主要出身地〉的记载,出身遍布中国华北各个地区。这有力地说明,日军捕捉中国劳工(所谓劳工狩猎)是怎样地充满了随意性和广泛性的。

    自然,在被关进石门俘虏集中营这点上,中国人是完全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

    石门俘虏集中营一九三九年在保定设立,规定负有三个使命,一是收容在与八路军游击队作战中捕获的俘虏,二是对俘虏进行教育和训练,三是把俘虏作为劳动力送往中国东北地区。华北劳工协会成立不久,一九四一年八月,集中营迁往石门(现石家庄)。随着迁移,作为对外部的公开名称,开始叫作石门劳工教习所。

    根据当时的设施配置图可知,集中营设在一片空地上,四周深沟和电网环绕,正门右侧是日军兵舍,左侧是华北劳工协会事务所,即在同一个设施中,同居着日军和华北劳工协会这两个形式上不同的机关。据说被日军抓获的中国人进了正门以后,先进右侧的俘虏集中营,经过一定期间,再转到左侧劳工训练所来。但是,不管怎么走过场,该设施全部处于日军的支配、监视之下,在电网和武器的威胁下,无论是在营内的右半部分做俘虏还是在左半部分做劳工,都处于没有一点人身自由的状态之下。

    石门劳工训练所有一个日军派来的陆军中尉(日本人)所长和一个中国人所长。日本人所长之下有日本人的顾问和教官,中国人所长手下有中国人的副所长、部长、教官等。日本教官不对中国俘虏进行直接地教育和训练,而是通过培训中国教官来对俘虏进行训练和教育。这个体制,只是为了显示日军没有直接强制中国俘虏劳动的形式的、道地的傀儡制度,实质指挥、命令权完全攥在日军手里。

    被移到石门劳工训练所的中国人,尽管说是出了俘虏集中营,但绝非就此成了自由之身,而是被强迫从事制造军靴、军袜、军服等劳动。顺便一提的是,虽然挂着劳工训练所的招牌,在强制劳动以外,不存在进行过职业训练的事实。

    关于石门劳工训练所生活状况,原告孟连其做了如下介绍:

    我在石门南兵营关押了两个多月。我们住的席棚,顶子已破烂,不能遮雨,雨水漏进棚里,地上铺的烂草和破席被雨水泡湿了,还得睡在上边。很多人长了疥疮,我全身都长满了,大的像红枣那么大,又疼又痒,抓破了就化脓,也不给治疗。(人民出版社《花冈暴动》三十页。)

    然后,中国人被从石门劳工训练所移送其他关押场所,最后送到日本强迫劳动,这些信息没有事先透露给中国人,况且更没有给他们表示同意与否等意思决定的自由。离开石门俘虏集中营后先到了保定,经过西苑(北京市内)到青岛,然后渡海被带到鹿岛花冈。直到青岛上船为止,一路上都是在手持步枪的日军包围监视之下,逃跑根本就不可能。第一批被绑架的人中,有一人在从北京向青岛运送的途中趁日军不注意,跳车逃跑,日本兵冲着那人开了枪。

    总而言之,中国人在中国国内时一直处于日军的监视之下,没有行动的自由,按照日军的意志,被运了一站又一站,最后如同货物似的,被装上了开往日本的轮船。

    中国劳工上了船后,被关进船舱。航海所需时间,据外务省报告书载,第一批被绑架者是从一九四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至八月五日,共九天,第二批从一九四五年四月十八日至五月二日,共十五天,第三批四五年五月十一日至三十日,共十九天。也就是说,越向后航海所要日数越多,因为要躲避同盟国的攻击。换句话说,这个时期,从中国大陆乘船向日本移动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

    从青岛到下关这一段航海经过,原告孟连其这样叙述道(引自同书四十六页):    

    “当时百分之九十的人因晕船不能动,我晕船,还能吃饭。看到那么多的同胞难受的样子,很着急。我便独自偷偷走出船舱,到甲板上下乱转,看看这儿,敲敲那儿,后来发现了那个通往轮船发动机的水管子,一滴一滴漏水,就赶紧找到了一个空罐头铁盒接了那点水。

  大家都称这淡水是救命水。它减少了大家的痛苦,给人们带来希望,大家都知道一滴滴接来的水来之不易,谁也不争不枪,更没人多喝半口。

    可见,中国人在烈日炎炎之下,被塞进船舱一呆就是多少天,连水都得不到满足供应。

    中国劳工在下关上陆以后,通过铁路,被绑架送往鹿岛花冈。那里,严酷的强制劳动在等待着他们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