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关于原告们的劳动状况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柳条湖事件以来,军需产业业已增加的对铜的需求,到了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卢沟桥事变后急剧膨胀,一九三七年为179000吨,一九三八年191000吨,一九三九年244000吨,呈直线上升,达到经济不景气时的四倍。铜是直接的军需物资,在国家总动员法公布之前不久的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九日,重要矿物增产法颁布,要求确保铜、铅、锌的增产。同年五月,探矿奖励制度扩充,一九四零年五月选矿场设置奖励规则、次年四月矿山机械化奖励规则相继颁发。从一九四零年开始,加拿大、美国、中南美洲渐次对日本实现铜的禁运,铜的生产调拨日益紧迫。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亚洲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第二年的五月二十五日,德川侍从亲赴小坂矿山鼓励增产,七月十一日,商工大臣岸信介也到花冈矿山堂屋敷坑鼓舞生产热情,之后又去了小坂矿山。这时,政府指示花冈矿山制定以建设一天处理二千吨的选矿所为中心的大规模增产计划,同时商工大臣岸信介与藤田组交涉,要把经营交给一九三九年八月十七日设立的国策公司帝国工业界发株式会社。进入秋季,花冈矿山制定大规模增产计划,预定到一九四五年底增加三倍,为此计划增设一个选矿场。当时政府计划花冈的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年棗译注)产铜计划为七千五百吨。一九四零年春天开始动工的日处理能力为六百五十吨的堂屋敷选矿场于四三年三月竣工,四月三十日企画院制定的昭和十八年度第一种工厂作业场劳务实施计划将小坂矿山和花冈矿山列入其中。一九四四年一月,日处理二千吨的狮子泽新选矿场计划付诸实施,加上连带工程的堤坝建设、河川改道工程,从四月开始兴建。

    一九四四年四月开始的花冈矿山铜增产计划,承包它的关键工程的狮子泽选矿场建设的是清水组,承包连带工程堤坝建设和河川改道工程的是鹿岛组。鹿岛组花冈营业所于三月一日开张。鹿岛组在为导入中国劳工向厚生省提出的华人劳务者斡旋申请书中,作为二千吨机械选矿场连带工程的矿渣堆积场的一环,堤防建设一百人、排水暗渠工程一百人、山腰水渠工程一百人,一共要求了三百劳工。这就是说,在向鹿岛花冈绑架中国劳工的最初计划阶段,鹿岛组主要想让中国人从事的是选矿场的配备工程工作。

    可是,当时花冈矿山七馆矿床和堂屋敷矿床之上,有一条河道棗花冈川。一九四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七馆坑由于异常出水而塌陷,通过联络坑道将堂屋敷七号坑以下全部淹没,造成日本工人十一人、朝鲜工人十一人死亡(七馆事件)。以这一事故为契机,藤田组花冈工业所为了坑内排水和保证安全,决定实施将花冈川从矿床前的信正寺附近截断,经过前田北部横断神山台地引入大森川的工程。这个工程包给了鹿岛组。

    被告在进入战争末期的劳动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起初计划通过导入中国劳工,短期内完成花冈矿山选矿场的配备工程。为此取得日本政府有关机关的批准,华北劳工协会签订劳务供应合同,在明知该合同的诡辩性和违反国际法的情况下强行绑架中国劳工。在七馆事件发生,必须进行花冈川的改道工程之后,把绑架来的中国人派往河川改道工程,强迫他们从事比选矿场配备工程更为繁重的体力劳动。

    中国劳工以原告耿谆为大队长,下设中队、小队、班,编成军队建制,被迫从事劳动。每一班大约有十人,按班分配劳动定额。

    中国劳工每天日出即起,列队前往离中山寮四公里的河川工程现场。

    作业内容主要是开辟新的水路,用锹镐挖坑(约三米)以及搬运砂石。例如,规定每天的劳动定额,每人要挖一个立方,一班每天要挖十个立方。

    每天完不成定额不许回寮,劳动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有时长达十五小时。

    没有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