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 鹿岛绑架中国劳工的概要

    鹿岛在次官会议做出决定之后,向本案花冈作业点以及其余四个作业点绑架了中国劳工。作业点名、配置人员及死亡人数列表如下。

作 业 点    工 程     内 容     人员    死亡数

玉川营业所(北海道)玉川矿业所附属选矿场20021
御岳作业场(长野县)日本发送电发电所建设70247
各务原作业场(岐阜县)东海军飞机掩体建设工程3743
薮冢营业所(群马县)中岛飞机地下工厂建设工程28050
花冈营业所(秋田县)花冈川大森川改修工程986318

    这些中国人都是鹿岛与华北劳工协会之间签订了同协会保管、供出的中国人由鹿岛使用的合同,由鹿岛强制抓到日本来的。

    被绑架到日本的中国人包括了以下几批。

    第一批 一九四四年五月八日签约,合同数三百人 其中一人在被 押往上船地点途中逃跑(生死不明)。船中三人死亡。在日本上陆后送到花冈之前死亡二人。当地集中营(中山寮)接受的人数为二百九十四人。同年八月八日抵中山寮。

    第二批 一九四五年四月十五日签约 合同数 六百人 其中到达乘 船地点时减一人(估计为逃跑或死亡),乘船人数为五百八十九人。上陆后抵花冈之前死二人。当地接受的人数为五百八十七人。同年五月五日抵中山寮。

    第三批 本来打算发往玉川营业所的九十八人(合同为一百人, 到达乘船地点时减二人),上陆后改变配属地点,直接转到花冈营业所。当地接受人数为九十八人。一九四五年六月四日抵中山寮。

    包括原告(幸存者)在内,被抓到花冈营业所的中国人(见别表名册)乘船人数九百八十六,其中四百一十八人死亡。年龄最高六十七岁,最低十六岁。根据注明因为资料烧却不完全准确的被告整理的作业点报告(〈华人劳务者就劳颠末告书〉),被抓前的职业如下:

农民 七百零五人

军人 一百三十八名

商业 一百零二名

工业 三十九名

小学教师 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