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原告 孙力
原告是故孙基武的长女(排行第三)、继承人。
故孙基武,一九一零年出生于江苏省丰县常店镇,爱国青年。江苏无锡教育学院毕业,旧历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新历一九四五年一月),以参加抗日活动为由,与邻村的孙振华、孙建策等二十几名教职员一起被日本宪兵拘留。孙基武当时为江苏省丰县中学校长。
孙基武在徐州日本宪兵队拘禁了十天,受尽了毒刑拷打。殴打、通电、从鼻子里灌辣椒水,把人放进结了冰碴的桶里,盖上盖后从上面往里钉钉子。人冻得受不了,一活动脑袋就碰在钉子上,遍体鳞伤,身上没有好地方。后来,在济南关了一星期,又转送青岛,在四周围有铁丝网的况泉体育场关押了二十天。四五年四月,被反绑两手,和其他中国人拴在一起押上了轮船。在海上走了二十多天到达日本,五月被带到被告花冈营业所中山寮。孙基武是第二批被绑架来的。别表名册“776
孙其(基)武 四十
山东省丰县常庄镇 四五、七、一
四”便是故孙基武。但如下面所述,死亡日期有误。在“华人劳务者就劳事情颠末书”上,死亡日期及原因记为“七月十七日
疾病(痢 疾)”,这是有意伪造的。一起被带到花冈的孙振华、孙建策,亲眼目睹了孙基武在共乐馆前广场被杀的情形。
另外,名册上孙振华为“202”号、孙建策“203”号,两人都在六十年代故去。
孙基武被带到花冈后,在吃不饱、得不到休息的情况下被强迫挖排水沟,水中作业。孙基武因为一直从事教育工作,不习惯体力劳动,作业稍有迟缓,立即遭受辅导员殴打,每日痛苦不堪。由于一直泡在水中干活,在日本入境时被打的预防针的伤口化脓,肿得老高。
孙基武在六月三十日起义后,与许多人一块跑到狮子森山,被捕后押到共乐馆前广场,被强迫跪了三天三夜。中国人在炎炎烈日之下,稍动一下,就要遭到警察和居民的殴打,孙基武和许多人一样,被用大木棍毒打,七月二日抑或三日惨遭杀害。孙基武由于是第二批被抓来的,时间较短,一起来的人又多,事先没有得到起义的消息。
一九四六年一、二月,原告家属从孙振华手里,接到了带回的摳盖讛的遗骨。因为当地尚无火葬,原告家属面对装在一个小小的骨灰匣的遗骨,不知如何是好。原告家属最后还是将孙基武的遗骨装入棺椁,葬入墓地。
原告家属在父亲被捕后,为了把父亲从宪兵队、俘虏营里赎回,卖田卖地,到处借钱,但没见到任何效果。全家生活因此而陷入困境,原告的祖母和母亲由于绝望和生活无着,相继撒手人世,出生不久的小弟弟也没有保住。原告父亲冤死异国他乡,不得生还,一家只剩下几个孩子,在精神上以及经济上蒙受了极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