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八、原告 赵满山

    原告自身是被绑架到花冈营业所中山寮的受害者,同时也是父亲残遭杀害的遗属。

    原告作为赵义的长子,一九二五年(月日不详)生于河北省保定市近郊的富昌屯村。

    原告父亲经营着一个土纸作坊,因为供给八路军,一九四四年旧历四月初八,被日伪军逮捕。原告变卖仅有的一点家财(驴、板车),正为营救父亲奔走之间,也被怀疑私通八路,于同年旧历四月二十二日被日军逮捕。当时原告刚刚结婚。一下被夺走了两个男劳力,家里只剩下原告的继母、新婚的妻子和妹妹,生活极为凄惨。

    原告父子都被拘留在保定,后送石家庄石门俘虏集中营,父子在此相见。父亲发现儿子后,搂住儿子,抱头痛哭。原告父子后经北京俘虏营、青岛,同年八月被押送到被告的花冈营业所中山寮。

    别表名册 49   赵告儿   十九岁     河北省清花县富长村即为原 告。赵告儿为原告乳名赵青儿之误。名册的籍贯记载也不准确。原告父亲的记载见同名册688  赵义  五一岁  河南省清花县, 年龄及籍贯的记载有误。

    原告与父亲先是被指令从事一般劳动,老人班成立后一起被编入该班。工作内容是上山砍柴并把柴禾搬运下来。

    一九四五年三月,父亲因营养失调,无力承受繁重的劳动,住进病舍。原告进了看护班。在这里,缺医少药,病人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相反还被减掉一半的伙食,因此,一旦生病,只有死路一条。所以,看护的大部分工作,就是火化几乎每天都要出现的死难同胞的遗体。    

  就是这样,本来伙食就不够,现在又被减了一半,父亲饥饿之极,在日本监工发出吃饭命令前伸手去拿食物,遭监工殴打,病体恶化,同年六月中旬大睁着双眼,含恨而死。花冈暴动旋即发生,遗体没来得及处理,腐坏发胀,只好与一百多名暴动牺牲者一起火化。原告无法确认那些是父亲的遗骨,只能草草拣出几块捧走。

    暴动后,原告在共乐馆前广场遭警察殴打,门牙被打掉。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离开花冈,携父亲撘殴菙回国。到天津后,从堂兄处借了盘缠才得以返乡,回到家里。由于父子被抓,家境败落,归国后生活困苦,长久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