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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阳
七月十六日,行政长官董建华指出:李登辉提出「两国论」
是不智的。翌天,香港电台为台湾驻港最高代表郑安国大开方便
之门,让他借发表「香港家书」之名,大肆宣扬「两国论」,否
定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为两岸和平统一所作的不懈努力。
香港电台某些节目内容长期以来「唱衰」香港,与「一国两
制」唱反调;这次竟配合郑安国在香港特区鼓吹「两国论」,公
然与特区政府唱对台戏,表明其在违反「一国两制」和挑战基本
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以做日本人为荣的李登辉,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抛出的「两
国论」,不仅激怒海内外炎黄子孙,纷纷声讨其分裂行径;国际
舆论也予以严厉斥责,指其危害世界与地区的稳定及对经济复苏
带来冲击。台湾岛内,「台独」分子欣喜若狂,「新党」发动民
众游行抗议,学者联合声明表示反对和忧虑,投资者对前景感到
悲观,台股连续下跌,成交值大幅萎缩,多数人对李登辉的玩火
行为深感不安。
在此种情况下,郑安国唯其主子马首是瞻不足为奇,可是香
港电台竟如此卖力为其提供宣扬「两国论」的大气空间,不能不
令人产生疑问:香港电台某些人是否想借郑安国之口来表达对「
两国论」的支持?
一九九五年,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代表中央政府宣布「九七
」後香港涉台问题的七条原则,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台湾现有
在香港的机构及人员可继续留存,但是他们在行动上要严格遵守
基本法,不得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不得从事损害香港的安
定繁荣以及与其注册性质不符的活动。郑安国是否遵守这些规定
?是否知道在「香港家书」中宣扬「两国论」违反这些规定?香
港电台为什麽要提供方便,让郑安国公然违反这些规定?
基本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
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在行政长官公开批评「两国论」的次日
,香港电台却提供方便,让郑安国大肆宣扬「两国论」,这难道
是香港电台负责人和主管香港电台的官员「尽忠职守」和对特区
政府「负责」的表现?
基本法第二十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
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
机密的行为。」特区现在虽然还未就此立法,但是宣扬「两国论
」,显然是分裂国家的行为。香港电台是否想趁特区还未立法之
机,没有法例可追究而肆意妄为?不过,这种「取巧」,其严重
违反基本法第二十叁条的性质,终究是掩盖不了的。
郑安国作为台湾驻港机构负责人,在港从事「与其注册性质
不符的活动」,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挑战基本法,对此港人
不能同意。
香港电台每年花费五亿元公帑,作为官方电台,本应维护「
一国两制」和忠实落实基本法,对特区政府负责,却反其道而行
之,对此,港人尤其不能容忍。香港电台负责人的所作所为已远
远超出「新闻自由」、「编辑独立」范畴,而是违反「一国两制
」、挑战基本法;主管香港电台的官员对节目内容如此放任,是
严重失职。对此,希望特区政府认真检讨,严肃处理。
香港《大公报》 (199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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