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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抛出「两国论」之後,遭到海峡两岸民众的同声谴责
,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不得不在多个场合为「两国论」
解画,然而费尽心机仍无法自圆其说。这里试举两例。
其一,辩称所谓「特殊国与国关系」所说的「特殊」,基本
就是说两岸的中国人存在有特殊的情感,彼此能互相了解,云云
。
前些天,李登辉一再声称,他本人没有讲过两国论,是人们
将他的两岸「特殊国与国关系」论简化为两国论。似乎他很着紧
这「特殊」二字,没有这个定语便歪曲了他的原意。但是将他对
「特殊」所作的解释,套用到其原话上,所谓「特殊国与国关系
」,也就是指「其人民存有特殊情感的国与国关系」。李登辉虽
然加了个美丽的前缀,但并没有改变其将两岸关系定位为国与国
关系的本质。显然,李的辩解仍然只是一个花招。
其二,辩称大陆对台湾的发展没有贡献,自无提出主张的权
利。
这句话说穿了就是指大陆没有管治过台湾,因而不能对台行
使主权。然而按照国际法准则,同一领土上只能有一个享有完全
主权的国家,中国历史上历次政权更迭,都是新生的政权继承了
旧政权的领土和居民,取得与其它国家发生关系的独立主权资格
。二战结束後,台湾归还给中国,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已恢
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一九四九年,「中华民国」政府为新生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取代,其所辖的领土、主权和居民理所当然
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有,这当中也包括台湾。尽管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的政令暂时无法在台湾实行,但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
分的地位没有改变,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也没有改变。
李登辉企图偷换概念,以治权代主权,进而否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对台湾的主权,为其两国论制造法理依据,但他显然又
一次低估了世人的智慧。
香港《文汇报》 (1999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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