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
未征得被害者同意而处决他。谋杀可以分为五类:蓄意的、灵机一
动的、出乎意愿的,或者是情有可原的、无可非议的。不管怎么划
分,对被害者而言并无多大区别――对法官和律师则不然,分类能
使他们不至于白白浪费才华,也有利于他们扒光当事人的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