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承志办事处和高qí@①办事处
关于互派代表并互设联络事务所会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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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十九日讯廖承志办事处和高qí@①办事处
一、廖承志办事处派驻日本的代表,其办事机构名
二、双方暂各派代表三人、随员二人,共五人。但
三、双方的人选,中国方面由廖承志办事处负责决
四、双方代表的一次停留时间定为一年以内。
五、双方负责保护对方人员的安全。
六、双方代表和随员定于六月上旬以前到达对方国
七、本会谈纪要以中文和日文写就,两种文字同等
一九六四年四月十九日
于北京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石加奇
@②原字礻加右
(1 9 6 4 0 4 2 0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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