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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个人微博第一人”段兴焱:办案须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2012年12月04日13:5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李宇浩)12月4日上午10时,被誉为“中国警察个人微博第一人”(@段郎说事)的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做客人民网人民微访谈,就“微博搭建警民沟通的新平台”的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访谈中,段兴焱表示公安机关办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从依法治国开始做起。

    网友“adfu”问:在地方出了案子,有些民警往往有带人情,关系处理案子,使案子不公平,不公正。这种现象以后怎样杜绝?

    段兴焱说:公安机关办人情案、关系案,是依法办案之大忌,必须坚决杜绝之。这就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从依法治国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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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彪彪、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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