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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商务部副司长:中国加入WTO以来贸易争端案件大多胜诉

【摘要】7月16日10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周大霖、产业损害调查局副局长吴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这是商务部新闻办公室联手人民网等七家主流网络媒体开展的“商务工作系列网络访谈”的第九期。
2013年07月16日14:39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谢婷)“WTO争端解决机制是非常关键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也很重要,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真正具有了法律的特点。”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副局长吴岩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2年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起诉的案件有11起,结果大多数都获得了胜诉。

    7月16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周大霖、产业损害调查局副局长吴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主持人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问题时,杨国华表示,争端解决机制非常重要,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国家之间交往交往越多,贸易摩擦的可能性越大。这个时候,如果国际上没有一个解决摩擦的法律的场所,没有人说到底谁是谁非的话,对摩擦的解决是不利的。

    杨国华强调,WTO争端解决机制非常关键,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也很重要,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真正具有了法律的特点。这个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具有强制管辖权,所谓的管辖权,就是只要我方起诉美国,美国必须进行应诉。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就是WTO经过两审终审以后,作出裁决,双方就必须执行。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点类似于法院,我们可以俗称为国际贸易法院。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起诉的案件有11起,坚决地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本期访谈回放:

http://fangtan.people.com.cn/GB/147553/366782/index.html

    

商务工作系列网络访谈:

http://fangtan.people.com.cn/GB/147551/365771/index.html

(责编:谢婷、黄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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