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微博>>微博访谈

周蓬安: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等司法解释给予了公民"说错话"空间

2013年09月13日14:4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9月13日电 近日“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司法解释,明确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问题,以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今日13时,安徽芜湖政协常委、知名草根网友周蓬安(微博)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与网友进行互动。周蓬安表示,此次司法解释将刑事打击谣言的范围,严格限制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个范围内,其主要针对的是“恶意造谣”和“恶意传谣”方面,应该说是给予了公民必要的“说错话”空间。>>点击进入微访谈回顾

有网友提问称,两高这次发布的这些规定是否会使微博的活跃度降低。对此,周蓬安认为,从短期看,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些网友对“司法解释”还没有吃透精神,处于观望期;而网络谣言的减少,也会降低微博转发量、评论量。但从长远来看,“两高”司法解释将推动网络立法进程,这对于规范网络信息发布,防止虚假信息传播,提高网络信息可信度,提升“网民”一词的含金量,都具有积极意义。

周蓬安指出,微博带来的主要好处,就是信息的“爆炸式传播”。而传播的主体因打破长期的媒体垄断,进入“自媒体”时代或者叫“人人都是麦克风”时代,人们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自由发声,人们更容易看到真相。而微博与社会大环境一样,也同样存在糟粕,比如网络谣言,肆意谩骂等,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规范。同时,周蓬安强调,经过微博认证的网友,尤其是名人,要负起建设诚信网络的责任,引导网友追求诚信。

有网友提出,“打击谣言的方向是对的,但是该如何防止权力被滥用?”对此,周蓬安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立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合力。一方面,立法机关必须重视对网络管理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来细化网络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打击网络谣言时,必须做到及时和“透明”,把事实摆在桌面上供网友评判,而不是暗箱操作。

周蓬安强调,为更好地守护自媒体时代的网络秩序,首先必须有明确、细化的法律规定,让大家容易区分“罪”与“非罪”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其次是官员、媒体和网民需要共同自律,不但“不造谣”,还要 “不传谣”。而只有官员、媒体和网民共同坚守“七条底线”,坚持依法发布信息,健康的网络秩序才能最终形成。

相关链接:大智汇系列微访谈

(责编:肖潇、孙婷)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