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 (尹深)近年来,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研究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收入分配、户籍制度等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日15时,国家督学、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微博)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与网友共同关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罗崇敏指出,改革就是要还权于民,使人民真正有权利去发展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利益,使人民创造有尊严的职业,创造有尊严的生活。>>点击进入微访谈回放
罗崇敏认为,社会建设体制改革必须与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还权于民。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发展经济的活力,才能扩大社会资源,增加民众收入,社会建设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讲是实现好、发展好、保护好民众的权益。
在谈到社会事业单位的改革时,罗崇敏表示,社会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是促进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事业单位的改革应该由中央整体设计、全面推进,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社会化、个人收入绩效化、公共服务政府化,事业建设市场化、运营管理法制化的事业单位体制。他指出,事业单位改革要解决三大问题:第一是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自由竞争有机结合的问题,第二是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社会化和分配绩效化的问题,第三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依法管理的问题。
对于文化体制改革问题,罗崇敏指出,文化体制改革应该建立文化公共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体制;对于财税体制改革问题,罗崇敏表示,“财税体制改革对调整国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征收房产税和遗产税是应该的,但还要通过税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调整高收入和中低收入的分配,还要通过发展慈善事业,调整国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