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尹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今日下午,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以“‘单独二胎’放开将带来什么”为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对于网友提出的“之前40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是不是返还社会”问题,张车伟表示,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与违反当时政策有关,已经收的社会抚养费理论上不存在返还的可能性。>>点击微访谈回顾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称,“计划生育坚持了40多年,相关部门收取了巨额的‘社会抚养费’,之前40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现在在何处?是不是返还社会呢?”
对此,张车伟表示,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与违反当时政策有关。他认为,已经收的社会抚养费理论上不存在返还的可能性。
同时,张车伟指出,“社会抚养费并不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政府不可能从抚养费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把征收抚养费作为实施政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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