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万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而谈到科学行政、转变职能,最受关注的词汇莫过于“简政放权”。这一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的概念,究竟有着怎样的意义?权该如何正确“放”?今日下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军鹏做客人民微博,围绕上述话题与网友互动。李军鹏指出,居委会、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将它们看做是政府的一个层级,这是定位模糊。>>点击进入微访谈回放
李军鹏谈到,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提供优质服务方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地方政府要加强管理与服务职能,把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市县政府的市场监管力量;要重组政府服务流程,按照老百姓办事方便而不是干部办事方便的原则设计办事程序,让群众以最少的时间、最短的程序、最小的成本享受服务。政府是市场失灵的弥补者、是社会公正的维护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原则上政府不要再投资办企业,招商引资应由企业来做,让利与民而不要与民争利。
针对网友提出“基层事务繁多,如居委会,村委会承担了个多的杂事,比如不该他们盖的章,要求打证明等等。怎样才能为最底层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减减负”,他指出,这个是政社互动问题。居委会、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将它们看做是政府的一个层级,这是定位模糊。县(区)乡(镇)政府做的法定公共事务,应通过政府设在社区的办事机构或代办点来完成;必须委托给居委会、村委会做的事情,应该签订合同、给予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