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出台了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该通知出台后引发各界关注,非公立医院自定价格会否加剧看病贵?去非公立医院看病医保如何报销?民营医疗服务定价放开后监管能否跟上?中国民营医院实际现状如何?新政能否促动公立医院改革定价机制?针对民众关切的五大问题,强国论坛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饶克勤和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新医改课题专家顾昕。
非公立医院自定价格会否加剧看病贵?
竞争促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饶克勤表示:“这个政策出台后,虽然减少了政府干预,但对非公立医院来说,也是竞争的开始,老百姓可以选择价格实惠、服务好的医院就医。为了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非公立医院也会相应地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诊疗水平。因为要参与竞争,和公立医院相齐的医疗服务,可能还会降价。而调高的部分可能会在优质服务、优良环境这一块。”
去非公立医院看病,医保怎么报?
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
《通知》明确指出,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应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饶克勤指出:“到民营医院看病,实际上还是按照医保的报销范围进行报销,超过部分的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所以,不管是公立还是非公立的医院,只要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支付政策就是相同的。这同时也意味着,虽然自主定价了,但是因为捆绑医保,价格定太高,医保就不买单了,所以,一般来说,民营医院不敢随便抬价。”
民营医疗服务定价放开后监管能否跟上?
放开调价并不会放松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
“非公立医院自己执行价格体系的时候,更要做到物有所值,否则没有患者会上门。政府会代表人民的利益对它的医疗行为和医疗服务进行监管,所以放开价格对民营资本来讲,不仅仅是一个鼓励性政策,更多的是压力和责任。”饶克勤说。
当前中国的民营医院发展状况如何?
迎来快速发展契机 机构数量五年内翻番
饶克勤介绍:“这几年,民营医院在中国发展非常快。2008年至2013年,民营医院的机构数从5403所增加到11313所,增加了一倍多,而同期公立医院数下降了6.4%。民营医院的床位数增加了161%,门诊量增加了118%,住院量增加了2.2倍。”
新政会否促动公立医院改革定价机制?
建议变按项目付费为打包付费 遏制过度医疗
“现在公立医院的定价、激励机制扭曲,把医务人员的劳动价格定得很低,通过按项目付费,药品加成后,医务人员才能得到激励补偿,这直接导致过度医疗。如果我们建立一个正确的激励机制,把重点放在提升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上,公立医院的发展将比民营医院的发展更有广阔的天地。”饶克勤说。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新医改课题专家顾昕说:“民营医院占的市场份额不到15%,公立医院占的是大头,这一次的新政是新医改大潮中的一个浪花,向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小步。但真正的大头仍在公立医院,新医改关键是要触动公立医院,建立全民医保。”
顾昕提出三项建议:“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变按项目付费为DRG打包付费。”在他看来,价格应该由买单的人和干活的人来制定,提高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后,医保付大头,由医保机构去跟医疗机构定价,这才是合理的定价关系,过度医疗才可能得到良好遏制。
■名词解释
DRG支付方式:即按诊断相关分类付费或按病种付费的方式,是一种打包付费制度,主要是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予以定额付费的医保结算方式。
跟DRG按病种付费相对应的是按“按项目付费”方式。“按项目付费”的最可能的弊端是引发医生开“大药方”,医院提供过度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