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张娅喃)今天上午,梅州市财政局局长丘孝东做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访谈,围绕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就财政改革发展、财政收支管理、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惠民措施、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及网民关切的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点击进入微访谈回放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决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预算法在出台20年之后首次修改。丘孝东认为,新《预算法》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二是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四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五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六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七是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访谈中,丘孝东针对转移支付的含义和内容以及政策作出详细回答。转移支付通常是由上级财政安排给地方政府的补助支出,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主要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压专项扩一般”转移支付政策是近期省里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压专项扩一般”,不仅优化支出结构,还将有力增强欠发达地区基层政府资金分配自主权,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有利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好各项民生支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公开透明是建立阳光政府的需要,丘孝东提到,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梅州市财政部门积极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和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接下来,我市各级各单位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关心梅州财政的市民可从梅州市政府网或梅州市财政局门户网了解我市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丘孝东还介绍了财政预算公开了解的渠道。
此外,丘孝东还针对网友关心的地方政府融资举债、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会计考试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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