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5月9日电(吴杨洋 实习生郭萌萌)5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时表示,“在失信、无序的状态下,旅游市场不可能持续繁荣与发展下去”。点击进入微访谈
刘俊海在访谈中指出,旅游消费属于五大消费层次中第三个层次的享受型消费,大力发展旅游业有助于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也有助于建设小康社会。
然而,旅游业是潜规则的重灾区之一。中国旅游市场长期甚嚣尘上的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现象,及其背后的强制购物和旅游欺诈等乱象的出现不是偶然,而是源于旅游行业“重发展、轻规范”、“先发展、后规范”及“只发展、不规范”的思维定式。
“放弃市场监管不但没有保护旅游市场,反而阻碍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刘俊海说道。外地游客出于自我保护心理,会对失信旅游地区的所有企业与产品采取失信推定的态度,即使该地区其他经营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物美价廉,也会遭遇外地游客的冷遇。因此,在失信、无序的状态下,旅游市场不可能持续繁荣与发展下去。
刘俊海认为,规范旅游业,需要协同共治,促进旅游市场治理现代化。一方面,旅行社和导游要慎独自律,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自律是最大的保护;另一方面,政府要规范透明执法,敢于打老虎,也有耐心去拍苍蝇。此外,旅游纠纷发生时,要建立健全公正及时的司法救济体系,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
游客维权是对优化市场生态环境做的贡献
刘俊海在与网友互动中指出,部分游客缺乏理性,喜欢占小便宜,觉得一元团费真便宜,“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上了“贼船”就很难下来。近期云南女导游事件就反映出旅游业最佳商业伦理体系还未建立,各地旅游局、各部门未履行净化市场的监管责任,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等问题。他认为,游客对此类情况敢于较真,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对优化市场生态环境做贡献。“一旦上当受骗,也要学会固定与保全证据,以免以后打官司时空口无凭”刘俊海建议。
徒法不足以自行
刘俊海在访谈中表示,徒法不足以自行。《旅游法》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与落实,既仰赖于旅游监管部门规范文明的执法活动,又有赖于人民法院的公正快捷的司法活动;既取决于旅游经营者慎独自律的社会责任感,还取决于旅游者科学理性的消费模式与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