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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

梅州外事侨务局局长杨栋:发挥侨乡优势 维护华侨利益

2015年07月10日15:17  来源:人民微博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张娅喃 实习生熊捷)今天上午,梅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杨栋作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访谈,围绕网民关注的“三侨生”优惠政策、华侨回国定居、侨房落实、因公出访等外事侨务港澳政策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微访谈回放

梅州是广东省四大侨乡之一。作为著名的华侨之乡,拥有丰富的华侨资源,300多万华侨华人分布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梅州不可多得的财富。

发挥侨乡优势,维护华侨利益,鼓励华侨归国,是当前梅州侨务的重点工作。在访谈中,有网友询问华侨归国定居办理的适用对象,杨栋针对提问,作出详细答复:华侨是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回国定居的目的是恢复或取得国内户籍。原则上应在原户籍注销地申请,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在非原户籍注销地申请定居。申请条件有:1、申请人身份是华侨;2、在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国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3、申请人自愿声明放弃原住在国居留资格;4、申请人在拟定居地有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固定住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拟定居地的侨务部门提出申请。华人及港澳台胞申请人应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针对多名网友关注咨询的“三侨生”优惠政策,杨栋也作出具体解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广东省归侨侨眷保护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的程序规定》,“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只要是属于‘三侨生’范围的,即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的,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向我市侨务部门办理‘三侨生’证明书,每年的办理时间约为12月到次年3月。”杨栋在访谈中提醒各位。

近年来,随着对外贸易交流日益频繁以及境外游的升温,不少网友询问因公出访和境外旅游遇到问题时,应该如何寻求领事的帮助和保护。对此,杨栋提醒大家,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所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关于在境外出行中,如遇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该如何应对,杨栋给出回答:“首先应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说明入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你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你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使、领馆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视情反映你的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证你一定会被除放行。如交涉未果,应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

访谈最后,针对网友提出的海外华人遭当地国歧视,如何保障海外华人的利益问题,杨栋作出回应:国家对侨务工作越来越重视,在维护华侨合法权益,推动建设和谐侨社,促进海外侨胞侨团加强团结,引导海外侨胞树立良好形象,与当地民众和睦相处等各方面都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但由于华侨在各居住国所处的环境不同,难免存在一些华侨在居住国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对此,侨务与外交部门都高度重视,当发生该情况时,都积极协助当事人进行维权。“今后,我们侨务部门将会通过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等沟通联络,密切注意并深入了解华侨在居住国的生活、发展等情况,更好地维护华侨正当合法权益。”杨栋表示。

此外,杨栋还针对网友们提出来关于外国人入境管理、华侨捐赠、APEC商务旅行卡、华侨社保及华侨子女教育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

(责编:张娅喃、李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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