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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纪委 姜 毅
最近,笔者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时发现,不少地
方和单位在政务公开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五多五少”现象。
即:公开意识上,等靠上级部署、被动跟风的多,主动自愿的
少;公开内容上,浅表性、粗线条的多,具体明细的少;公开
形式上,刻意追求整齐划一的多,因地制宜、特点鲜明的少;
公开程序上,应付检查走过场的多,建立反馈咨询机制的少;
公开监督上,制度规定讲得多,实行责任追究、查处落实的少。
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其主
要目的和功用就在于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如果思想认识、
落实措施不到位,极易使政务公开工作变形走样,重蹈“一阵
风”的覆辙。为此,“五多五少”现象必须坚决纠正。
要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防止腐败滋生、尊重群众、调动
群众积极性、促进发展稳定的高度,积极认真、自觉自愿地实
施公开。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想知道的、能够细化的都要
具体、到位,实行全程公开,决不允许避重就轻搞假公开。
以便利、节俭、实效、内容形式相统一为准绳,不提倡高
档、气派,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
克服数字罗列无说明、公开过后无下文的现象。由静止公
开向双向交流发展,由间接公开向直接对话延伸,使群众看得
见、听得清、问得明。
把政务公开纳入干部目标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
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经常性。
《人民日报》 (1999年08月05日第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