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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你报第五版刊登了题为《这家造纸厂污染严重》的
读者来信。济宁市环保局随即派人会同我局有关人员赴李村造
纸厂进行调查。经查,读者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该造纸厂于1988年申请报批建厂,属村办集体小型企业,
主要以麦草、石灰为原料生产板箱瓦楞纸,日产2.5吨。根据
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该厂已于1996年7月10日关停。1999年
7月11日,该厂负责人无视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启封已关停的造
纸设备,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收购废纸并加入部分
麦草浆生产再生纸,造纸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情况查实后,市、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拆除制
浆池、供电及生产设备;责令该厂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处以
罚款;汶上县政府已责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山东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人民日报》 (1999年08月28日第5版) |